罗循(?—1533年),字遵善,号双泉[1]陕西汉中府金州洵阳县白河堡民籍,江西吉安府吉水县黄橙溪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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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陕西乡试第三名举人[2],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二甲第六十八名进士。刑部观政,授南京刑部广东司主事,在职五月,丁父忧。十七年(1504年)起复为工部都水司主事,管徐州漕运工部分司。正德三年(1508年)任满,改兵部武库司主事,四年升车驾司员外郎,巡视皇城,五年改武选司员外郎,六年出为镇江府知府,七年改淮安府知府,八年八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3]、兵备徐州淮扬等处,十年继母李氏去世丁忧归。十三年起复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兵备密云,因镇守太监张信以密云兵备为冗员,请求裁撤,遂辞官归乡。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反,应王守仁平叛。

嘉靖六年(1527年)以荐复除山东按察司副使,以病辞,十二年(1533年)四月三日卒于家。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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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罗庆同(1393年-1474年),字嗣庆,号善菴[4];祖父罗良,广海卫经历;父罗玉,赠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兄罗复,弟罗征。

妻李氏(封宜人),淮王府长史李勋(号懋斋)女,生子罗洪先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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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洪先《先大夫传》、《先宜人传》
  1. ^ 《白河县志》:罗循号双泉,白河人。弘治己未进士,累擢镇江知府,平贼有功,终淮扬兵备。
  2. ^ 《陕西通志》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正德八年八月己亥,升四川按察司副使王崇文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淮安府知府罗循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4. ^ 罗洪先《善菴府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