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龄舞厅
林园陪都遗迹-美龄舞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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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级市级) | |
地址 | 沙坪坝区 歌乐山林园 |
时代 | 1938—1946年 |
编号 | 64 |
认定时间 | 1992年3月19日 |
林园(包括1-4号楼、林森墓、美龄舞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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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直辖市级) | |
地址 | 沙坪坝区山洞街道林园甲1号 |
时代 | 1938年-1946年 |
编号 | 108 |
认定时间 | 2000年9月7日 |
林园-美龄舞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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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 |
时代 | 1938~1946年 |
编号 | 1874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历史
编辑文物遗址年代为1938--1946年,1992年3月19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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