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子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入邓小平故居[1]。2013年3月5日蚕房院子、翰林院子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小平故居[2]

翰林院子和蚕房院子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坐标30°31′38.064″N 106°37′57.796″E / 30.52724000°N 106.63272111°E / 30.52724000; 106.63272111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
编号7-1985-5-009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2002年12月27日:第六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广安翰林院子等邓小平同志青少年时代活动遗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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