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总督
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总督(Governors-General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简称圣克里斯多福总督,是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君主在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的全权代表。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于1983年9月19日从英国独立。独立后实行君主立宪,以查理三世为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的国王(国家元首),由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总督代行职权。[1]按照宪政惯例,人选和任期皆由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总理决定和提出,且他不会在日常工作中擅用权力。
根据该国宪法,总督经圣克总理和尼维斯总理提议,任命一名尼维斯人担任副总督,在前者未能视事时暂代职务,同时专门处理尼维斯岛上之事务。
历任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总督
编辑- 克莱门特·阿林德尔 Sir Clement Arrindell(1983年9月19日-1995年12月31日)
- 卡思伯特·塞巴斯蒂安 Sir Cuthbert Sebastian(1996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
- 埃德蒙·威克姆·劳伦斯 Sir Edmund Lawrence(2013年1月2日-2015年5月19日)
- 塔普利·西顿 Sir Tapley Seaton(2015年5月19日-2023年1月31日)
- 玛西拉·赖伯德(2023年2月1日)
参考文献
编辑- ^ 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06-08.中华民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