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议会(拉丁语: sub vinculo confoederationis)- 第一共和内议会特殊的组织作业方式。

十七世纪中叶时开始将自由否决权的原则付诸实行,任何一名议员都能使议会的会议中断并使议会通过的决议无效。随著时间演进,议会受中断的次数增加,使联邦的立法机构和立法程序瘫痪。

十八世纪时联邦制度改革者试图利用邦联(贵族或军队间联合以保护自身利益)所采用的原则,联合地方议会采多数决,不需要一致性通过。在此情况下成立了联合议会,议员们形成联盟(其一代表王冠领地,其二代表大公国),各个议会分别选择自己的议长,会议就于联合的结合点举行。议会中采多数决。

最知名的联合议会包括:大会议会(1764)、雷普宁议会 (1767-1768)及四年议会(1788-1792)。然而1773-1775年间运作的联合议会由三个相邻的瓜分国所召集:俄罗斯、普鲁士及奥地利,以批准第一次瓜分波兰期间所分配到的联邦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