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初授工部主事,调吏部,天启七年河南主考[1],升验封司员外郎。八月工部尚书薛凤翔题叙殿工,升任日加升一级,赏银十两。崇祯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2][3]。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六》:天启七年七月,礼部题三省正副考官,河南:吏部主事王应泰、聂慎行、礼部员外郎刘伸、史高胤;山东:户科左刘先春、吏科右虞廷陛、中书张养、陆一骐;山西:光禄寺少卿蒋一骢、尚宝司卿董懋中、户部主事马任远、陈宾盛。得旨这三省考官著点丫的去,内张养即充山东正考官。刘先春、虞廷陛、马任远俱系门户,都著削了籍为民,追夺诰命。
- ^ 《崇祯长编卷之二十》:崇祯二年四月庚午,殿工加衔并荫袭削去者二百九十八人:聂慎行等。
- ^ 《松江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