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子宝(6世纪—600年),字季珍南兰陵郡兰陵县(今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北周隋朝政治人物,南朝梁鄱阳忠烈王萧恢之孙,北周义兴公萧泰之子。

萧子宝
北周、隋朝政治人物
姓名萧子宝
季珍
封爵义兴郡开国公
逝世隋朝开皇二十年(600年)
雍州大兴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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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天和三年(568年),蔡州刺史、义兴公萧泰去世。萧子宝服阕后袭封义兴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三百户。大象二年(580年),杨坚辅政,加左大丞相[1],引萧子宝为丞相府典签,对其非常赏识和礼遇。

隋朝建立后,萧子宝累迁至吏部侍郎开皇二十年(600年),隋文帝皇太子杨勇,并下诏处斩与杨勇曾有勾连的官员,其中萧子宝的罪名为“往居省阁,旧非宫臣,禀性浮躁,用怀轻险,进画奸谋,要射荣利,经营间构,开造祸端”。萧子宝被处斩后,妻妾子孙皆没官为奴婢[2]

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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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宝美风仪、善谈笑,未成年时即名重一时。在被诛杀后,时人冤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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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四·萧世怡传》
  • 《北史·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萧泰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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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庚戌,周帝拜高祖假黄钺、左大丞相,百官总己而听焉。以正阳宫为丞相府,以郑译为长史,刘昉为司马,具置僚佐。”
  2. ^ 《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往居省阁,旧非宫臣,禀性浮躁,用怀轻险,进画奸谋,要射荣利,经营间构,开造祸端……凡此七人,为害乃甚,并处斩,妻妾子孙皆悉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