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翰(16世纪—17世纪),柱宇,号岚雅陕西西安府泾阳县[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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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翰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举人[2]天启二年(1622年)成壬戌科进士[3],授河南仪封知县,任内设置义仓,并节省三千八百河金。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调河内县

崇祯元年(1628年),升礼部祠祭司主事,四年升员外、郎中。之后升任湖广上荆南兵备道参议兼佥事,在当地训练水兵、焚烧贼船,清除洞庭湖一带的流寇;崇祯七年(1634年)以丁忧归。九年起补,转为山东兖东兵河道副使后,仿效卫青戚继光的武刚车、鸳鸯牌战术,用丰厚报酬雇用乡勇参军,令该处不受贼人劫掠。十年升河南参政,十一年仍留山东沂州道,十二年升易州道山西按察使,十三年革职。

弘光年间,许国翰改任上江防参议,不久降,担任易州兵备道[1][4],后事不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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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同(吴之仁弘光)时湖广司道:……上江防参议许国翰,字柱宇,泾阳人。天启二年进士。仪封知县,累迁上荆南佥事、兖东副使,擢练水师火敌舟,清积寇,降清。
  2. ^ 宣统《泾阳县志·卷十一·选举表》:(万历)戊午(举人)……许国翰
  3.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许国翰,岚雅,诗一房,乙酉九月十五日生。泾阳人,戊午三十九名,会三百五十九名,三甲一百九十六名。吏部政,癸亥授登封知县,甲子本省同考,乙丑调河内县,戊辰升礼部祠祭司主事,辛未升员外,升郎中,升湖广参议,甲戌丁忧。丙子补山东按察使,丁丑升河南参政,戊寅仍留沂州道,己卯升易州道山西按察使,庚辰革职。曾祖世宁。祖权,寿官。父尔颐,儒官。
  4. ^ 宣统《泾阳县志·卷十二·列传》:许国翰,号柱宇,天启壬戌进士,授仪封县知县,置义仓备赈,督开支河,节省河金三千八百两有奇;历升岳州道,练水兵、焚贼船,洞庭积寇一清。及为兖东兵河道,仿用卫青武刚车、戚继光鸳鸯牌之法,战守有备。其防河兵参用乡勇,厚其赏给以,故人有固志。时寇贼劫掠,而兖东宴然,皆国翰力也。终易州兵备道、山西提刑按察司。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宣统《泾阳县志》·卷十一·选举表
  • 宣统《泾阳县志》·卷十二·列传
官衔
前任:
阎青雷
明朝仪封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徐方敬
前任:
张枢
明朝河内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金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