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铎
谢铎(1435年—1510年),字鸣治,号方石,浙江台州府太平县桃夏(原属黄岩县,今温岭市大溪桃夏)人。明朝官员、文学家、理学家,是成化、弘治年间“茶陵诗派”的重要成员。
谢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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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礼部右侍郎国子监祭酒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台州府黄岩县民籍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鸣治,号方石 |
谥号 | 文肃 |
出生 | 宣德十年(1435年) 浙江台州府黄岩县桃夏[1] |
逝世 | 正德五年(1510年) 浙江台州府太平县桃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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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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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谢铎年少颖悟,弱冠入县学,天顺三年(1459年)举己卯科浙江乡试第二,天顺八年(1464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次年授编修,参与预修《英宗实录》。
成化九年(1473年),奉旨校勘《通鉴纲目》,上书劝诫宪宗励精图治,不被采纳。又上言边事,切中时弊。秩满,升任侍讲。不久,连遭两丧,丁忧守制。期满后,以养亲为由,没有复官。
弘治初年,因多人推荐,重新启用原官,参修《宪宗实录》。弘治三年(1490年),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次年,称病归里,家居十馀年,荐举者更多。时值国子监祭酒职务空缺,部议启用谢铎,孝宗对其素来器重,命为礼部右侍郎,管理祭酒事务。谢铎屡次推辞不成,最终就任。五年后,再次称病去职。正德五年(1510年)二月二日,谢铎在家中病卒。朝廷追赠礼部尚书,谥文肃。《明史》有传。[2]
著作
编辑谢铎著作颇丰,有《元史本末》、《方石史论》等。存世有《桃溪净稿》84卷,《桃溪类稿》61卷[3],《伊洛渊源续录》6卷,《赤城论谏录》10卷,《赤城新志》23卷,《尊乡录》41卷[4],《赤城后集》33卷[5]。
注释
编辑- ^ 太平县于成化五年(1469年)十二月置县,其地当时应属黄岩县。
- ^ 《明史·列传第五十一》:谢铎,字鸣治,浙江太平人。天顺末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预修《英宗实录》。性介特,力学慕古,讲求经世务。成化九年校勘《通鉴纲目》,上言:“《纲目》一书,帝王龟鉴。陛下命重加考定,必将进讲经筵,为致治资也。今天下有太平之形,无太平之实,因仍积习,废实徇名。曰振纲纪,而小人无畏忌;曰励风俗,而缙绅弃廉耻。饬官司,而污暴益甚;恤军民,而罢敝益极。减省有制,而兴作每疲于奔命;蠲免有诏,而征敛每困于追呼。考察非不举,而幸门日开;简练非不行,而私挠日众。赏竭府库之财,而有功者不劝;罚穷谳覆之案,而有罪者不惩。以至修省祈祷之命屡颁,水旱灾伤之来不绝。禁垣被震,城门示灾,不思疏动旋转,以大答天人之望,是则诚可忧也。愿陛下以古证今,兢兢业业,然后可长治久安,而载籍不为无用矣。”帝不能从。时塞上有警,条上备边事宜,请养兵积粟,收复东胜、河套故疆。又言:“今之边将,无异晚唐债帅。败则士卒受其殃,捷则权豪蒙其赏。且克侵军饷,办纳月钱,三军方怨愤填膺,孰肯为国效命者?”语皆切时弊。秩满,进侍讲,直经筵。遭两丧,服除,以亲不逮养,遂不起。弘治初,言者交荐,以原官召修《宪宗实录》。三年擢南京国子祭酒。上言六事,曰择师儒,慎科贡,正祀典,广载籍,复会馔,均拨历。其正祀典,请进宋儒杨时而罢吴澄。礼部尚书傅瀚持之,乃进时而澄祀如故。明年,谢病去。家居将十年,荐者益众。会国子缺祭酒,部议起之。帝素重铎,擢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屡辞,不许。时章懋为南祭酒,两人皆人师,诸生交相庆。居五年,引疾归。铎经术湛深,为文章有体要。两为国子师,严课程,杜请谒,增号舍,修堂室,扩庙门。置公廨三十余居其属。诸生贫者周恤之,死者请官定制为之殓。家居好周恤族党,自奉则布衣蔬食。正德五年卒。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 ^ 存51卷, 其余残缺,具体情况是卷二至卷六、卷十一至十四缺,卷四十缺第75页,卷五十二缺第56页,卷五十四缺第71页
- ^ 存王弼节要本4卷
- ^ 存30卷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张廷玉等, 《明史》, 中华书局点校本。
- 海内孤本谢铎《桃溪类稿》现身国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谢铎worldcat library search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七十三》,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六十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