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与𥲅
生平
编辑嘉定十三年(1220)进士,历任嘉兴、庆元(兼沿海制置副使)、临安、绍兴(兼浙东安抚使)、平江(前后三次,兼浙西提刑)、建康(兼沿江制置使)、扬州(两淮安抚制置使)、镇江知府(兼淮东总领),节制和州、无为军、安庆府三郡屯田使,为重要地方官员。在中央则历任司农少卿、司农卿、权刑部侍郎兼详定敕令官、权兵部侍郎、权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兼户部尚书,加端明殿学士提领户部财用。赵与𥲅的任官一直与财政相关,宋史称之为“聚敛之臣”。历任平江府管内劝农使、浙西两淮发运使,措置浙西和籴。爵位封缙云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三百户,实封七百户。他于宝祐五年(1257)自己出钱刊刻了《通鉴纪事本末》(宝祐大字本),为精良善本。[1][2][3]
诗作
编辑《全宋诗》收录赵与𥲅诗三首,分别为《橘》二首以及《桐》。这三首诗全部转引自《全芳备祖》。[4]
晚来狂索酒,量大酒无功。
窗豁能容月,楼高易得风。
碎声闻蟋蟀,疏影舞梧桐。
夜半成清梦,江湖垂钓翁
——《桐》,《全芳备祖》卷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