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贴计划
医疗补贴计划(葡萄牙语:Programa de Comparticipação nos Cuidados de Saúde)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2009年起实施,以计划补助居民医疗开支,与居民分享社会发展的经济成果的一次性惠民政策。
直至2010年1月,已印取医疗券的居民逾40万名,曾用券的占5成以上。有1041名医生或私人卫生单位参与计划,总数占合资格申请医生的85%。[1]
受惠对象
编辑- 于2010年7月31日持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
- 持有第23/200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规章》生效前发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且现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外者,但其须证明因长期无能力或因入住医疗机构或社会互助机构的情况而阻碍其换领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计划详情
编辑目的
编辑- 推广家庭医学制度及鼓励市民重视个人保健。
- 加强公营医疗实体及私营医疗市场的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医疗资源的作用。
- 提升社会医疗服务综合水平、多元化的发展。
发放方式
编辑2018年度前
编辑- 受益人须携同有效智能卡式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前往设有医疗券自助列印机的地点自行列印医疗券。
- 医疗券自助列印机将为每名受益人一次性列印全数12张,每张面值为澳门币五十元(MOP50.00)医疗券,分别列印在两张A4尺寸的专用纸上。
- 每张医疗券正面均印有受益人姓名以及身份证编号的其中3个号码;另外亦会留有供填写使用者姓名、签名及使用日期等资料的位置。
- 每张医疗券的背面均印有移转声明书及医疗券的使用条款。
2018年度后
编辑- 受益人只须携同有效智能卡式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可前往加入计划的医疗人员处求诊及使用电子医疗券缴付诊金;
- 电子医疗券每张面值为1澳门元(MOP1.00);
使用规限
编辑2018年度前
编辑- 医疗券使用期由当年5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 逾期未使用的医疗券将作废,受益人不获任何形式退回或补偿;
- 医疗券不可兑换现金;
- 使用者每次使用数量不限,医疗券不设找续。
- 医疗券不包括住院服务、购买医疗用品或医疗器材、义肢、于药房购买药物和不包括美容性质的医疗服务。
2018年度后
编辑- 医疗券使用期由当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 医疗券不可兑换现金;
- 医疗券不包括住院服务、购买医疗用品或医疗器材、义肢、于药房购买药物和不包括美容性质的医疗服务。
适用范围
编辑- 医疗券适用于参与计划的私人卫生单位,不得用于公营医疗机构或受特区政府资助的私人卫生单位。
- 获批准参与本计划的所有私人卫生单位将于其执业地点贴有以下标志。
- 医疗券可用于支付西医、中医、牙医及治疗师等私人卫生单位所提供的预防性及治疗性医疗服务,包括诊症服务、疫苗接种、X光或化验服务等。
医疗券自助列印机(2018年后停用)
编辑分布地点
编辑- 卫生局辖下机构:
- 仁伯爵综合医院大堂、塔石卫生中心、筷子基卫生中心、黑沙环卫生中心、海傍卫生中心、风顺堂卫生中心、氹仔海洋卫生中心、路环卫生中心。
- 民政总署:
- 边境口岸:
- 社会工作中心:
- 花地玛社会工作中心、青洲社会工作中心
- 其他:
相关事件
编辑在该服务推出后,卫生局曾指出有市民因遗失身份证而被他人盗用印取医疗券,并成功于医疗补贴计划私人卫生单位不法使用[1]。而在2020年4月司警亦发布一单涉及至少1万1千名澳门居民,金额超过900万的医疗券诊骗案件[2]。当时卫生局表示自服务推出后,共收到12宗投诉,3宗仍在处理,其馀投诉有2宗涉及刑事犯罪行为[3]。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有市民失身份證被盜取醫療券. [201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力报. 聯手盜領醫療券 詐騙政府900萬元 至少11,000居民涉案 (HTML). 力报. [2020-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中文(繁体)).
- ^ 卫生局. 衛生局持續加強監察遏止違規使用醫療券行為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web.archive.org. 2020-04-26 [2020-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6 (中文(繁体)).
外部链接
编辑- 医疗补贴计划官方网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