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峒(1600年—1644年),字稚鹤,号鹤冲,保定中卫军籍,直隶保定府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金毓峒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直隶保定府完县
保定中卫军籍
字号字稚鹤,号鹤冲
出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八月十三日
逝世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
配偶娶王氏
亲属(父)金铨
出身
  •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
  • 崇祯七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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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顺天乡试第九十三名举人,崇祯七年(1633年)中式甲戌科会试第二百四名,三甲第七十一名进士[1]。大理寺观政,授中书舍人,十年(1637年)丁母忧,服阕,十二年(1639年)起复原职,十四年(1641年)觐见崇祯帝,面陈漕运事务,符合上意,升监察御史,上疏论劾兵部尚书陈新甲“庸才误国”,户部尚书李待问“积病妨贤”,十六年(1643年)巡按陕西,反对朝廷强令兵部尚书孙传庭出师潼关未果。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奉命监李建泰军,奔赴山西,刚抵保定府李自成军已迫近,遂偕同保定府同知邵宗元等守城,城陷被执,投井自尽,妻王氏自缢身亡,从子金振孙被杀,金振孙之兄金肖孙藏匿金毓峒的两子后投井自尽,两子得免于难[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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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便览》:金毓峒,曾祖璋,义官。祖山,德府纪善,历封户部主事。父铨,庚辰进士、户部主事。鹤冲,书一房,庚子年八月十三日生,保定中卫籍,完县人,乙卯九十三名,会二百四名,三甲七十一名,大理寺观政,本年授中书,丁丑丁内艰,己卯复除原职,庚辰掌中书科印。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三·忠义七》:金毓峒,字稚鹤,保定卫人。父铨,户部员外郎。毓峒举崇祯七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十四年面陈漕务,称旨,授御史。疏论兵部尚书陈新甲庸才误国,户部尚书李待问积病妨贤。又请涣发德音,自十五年始,蠲除繁苛,与海内更新。因言复社一案,其人尽缝掖,不可以一夫私怨开祸端。帝多采纳。明年出按陕西。孙传庭治兵关中,吏民苦征缮,日夜望出关,天子亦屡诏督趣。毓峒独谓将骄卒悍,未可轻战,抗疏争。帝不纳,师果败。
    十六年冬,期满得代,甫出境,而贼入关。复还至朝邑,核上将吏功罪而后行。明年三月召对,命监李建泰军。驰赴山西,抵保定,贼骑已逼,遂偕邵宗元等共守。毓峒分守西城,散家赀千馀金犒士,其妻王亦出簪珥佐之。京师变闻,贼射书说降,众颇懈。毓峒厉声曰:“正当为君父复仇,敢异议者斩!”悬银牌,令击贼者自取。众争奋,毙贼多。城陷,一贼挽毓峒往谒其帅,且骂且行,遇井。推贼仆地,自堕井死。妻闻,即自经。其从子振孙有勇力,以武举佐守城。贼至,众皆散,独立城上,大呼曰:“我金振孙,前日杀数贼魁者,我也。”群贼支解之。振孙兄肖孙、子妇陈与侍儿桂春,亦投井死。肖孙匿毓峒二子,为贼搒掠无完肤,终不言,二孤获免。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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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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