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睿谟
陈睿谟(1583年—?),字常采,号鹿苹,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陈睿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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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偏沅 | |
籍贯 | 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常采,号鹿苹 |
出生 | 万历十一年(1583年)十一月十三日 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
逝世 | 卒年不详 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
配偶 | 娶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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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三十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名,三甲第四十名进士[1]。吏部观政,授广西临桂县知县,丁忧去职。起补福建建安县知县,迁河南息县知县。天启五年(1625年)四月选山东道试御史[2],后实授山东道御史[3]。六年(1626年)正月改巡按四川御史[4],崇祯元年(1628年)改巡按直隶御史[5]。二年(1629年)改福建右参政[6]。四年(1631年)任江西按察使[6],升湖广右布政使,升河南左布政使、兵备禹州,剿灭土寇杨四等,捐俸修理禹州儒学,造房四十馀间,名曰颍滨书院。十年(1637年)复设偏沅镇,由陈睿谟以右副都御史[7]、巡抚偏沅[8]。著有《传是堂文集》。
家族
编辑曾祖陈逵;祖父陈溢;父陈文灿;本生父陈文焕;母冯氏;生母宋氏。具庆下。妻刘氏。兄陈康谟,弟陈治谟、陈泰谟、陈昌谟。子陈士皋、陈士稷。
子陈咨稷,举人,刑部郎中,恤刑畿辅,升云南副使、兵备澜沧,能作诗文,著有《慎刑箴》、《梅花草堂诗》。孙陈玉镇,庠生,殉节,殁于湖;陈玉璂,康熙六年进士,著有《史论》、《学文堂集》、《文统经解》、《耕烟词》等书。
参考文献
编辑-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民籍,治《诗经》,年二十七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四十名进士。癸未十一月十三日生,行二,曾祖陈逵;祖陈溢;父陈文灿;母冯氏;生母宋氏。具庆下。妻刘氏,生父文焕,兄康谟,弟治谟;泰谟;昌谟,子士皋;士稷。由附生中式癸卯乡试三十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五十名。吏部观政,授广西桂林府临桂县知县,丁忧,补福建建安县。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58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6卷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9卷
-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15卷
- ^ 6.0 6.1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46卷
- ^ 明实录附录:崇祯实录 ,10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66919-001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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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仙克谨 |
明朝建安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熊则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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