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灶明器是其中一种汉代流行的明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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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盛行著“以生事死”的观念,如王充论衡.讥日篇》言:“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1]由于汉人相信人死后的生活会与在生时一样,为了让死者死后的生活能过得好一点,渐渐出现了模仿人生前所用的日常用品而制作的明器。所谓明器,是指“冥中所用之器也”[2]。明器只供丧葬,不能实用,故又有“人器实,鬼器虚”[3]之言。至于明器的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建筑物交通工具、人型或动物型的公仔、日常用品和有特别意义的摆设。

何谓陶灶明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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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明器常与陶井、陶仓等明器成组出土[4]西汉早期的陶灶为长方形,灶面中间有一个大灶眼,灶眼上放置了釜等灶具。灶身前壁有门,后设烟囱。到了西汉晚期,灶面面积增大,大灶眼后还增设多一个灶眼,灶面上模印出各种食物及灶事用具,以为例,此灶面上模有叉、菜等物品。及至东汉陶灶明器的设计更为精巧,除了灶眼增加到三至五个,灶的形状已不再只是长方形。此时陶灶的装饰亦更加复杂,以为例,此灶的灶面上有立体的一羊头作装饰,较以前纯粹在灶面上雕刻花纹讲究得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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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见萧登福:《先秦两汉冥界及神仙思想探原》(台北:文津出版社,2001年),页130引王充《论衡.讥日篇》之言。
  2. ^ 见刘渊:〈明器文化初探〉,载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第3期(2004年9月),页18引尚秉和之言。
  3. ^ 见刘渊:〈明器文化初探〉,载于《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第3期(2004年9月),页18引《礼记.檀弓》之言。
  4. ^ 见贾文忠:〈汉代陶灶〉,载于《古今农业》第1期(1996年),页码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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