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丸薰(1949年2月7日),日本东京都[1]。她曾任律师,并从2013年2月6日起担任最高裁判所法官,是该裁判所历史上第5位女性法官。

鬼丸 薰
 日本最高法院法官
任期
2013年2月6日—2019年2月6日
指定明仁
指名第2次安倍内阁
前任须藤正彦日语須藤正彦
继任草野耕一日语草野耕一
个人资料
出生 (1949-02-07) 1949年2月7日75岁)
 日本东京都
母校东京大学法学部

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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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1年自东京教育大学附设小学(现筑波大学附设小学)毕业[2]
  • 1964年自东京教育大学附设中学(现筑波大学附设中学)毕业
  • 1967年自东京教育大学附设高中(现筑波大学附设高中)毕业
  • 1973年自东京大学法学部(私法・公法组)毕业
  • 1975年司法训练结业(第27期)

鬼丸在受训时虽以担任法官为目标,但因为怀孕生子的缘故,所以决定选择不当法官而改当律师(弁护士)[3]。加入山梨县律师公会后,除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外,也受聘为甲府市的法律顾问(in house lawyer)并代理该市处理法律案件。1978年退出山梨县公会而改加入东京律师公会,并曾历任司法研修所民事辩护教官、日本女性法律家协会副会长、厚生労动省中央最低赁金审议会委员[4]、同省劳动保险审查会审查员[5]内阁府国民生活审议会委员等多项职务。

2013年2月6日就任最高裁判所法官,她的前手是于2012年12月26日届龄退休的须藤正彦。

鬼丸是继高桥久子、横尾和子、桜井龙子、冈部喜代子后,最高裁判所历史上第5位女性法官。当她上任后,该裁判所在任的15位法官中有3名是女性,并首次得以在各小法庭中均有一名女性成员(最高裁判所共有3个小法庭,每一小法庭配置5名法官)[6]

曾审理过的瞩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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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石博(人名)窃盗案件,此案是烟石遭起诉涉嫌窃取置于银行记帐台(写字桌)上信封内的现金。该案由鬼丸组成的合议庭最后以银行的监视器画面并没有录到烟石曾碰触到信封为由,认为第一、二审有“重大的事实误认”,“若不加以撤销则显然与正义有违”,故撤销原有罪判决并直接改判烟石无罪确定[7]。至目前为止此案是该裁判所唯一一件自为判决被告无罪的案件。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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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性のための法律Q&A 若い女性のトラブル解决’村千鹤子共著 新日本法规出版 1999
  • ‘成年后见の法律相谈’赤沼康弘共编著 学阳书房 2005
  • ‘离婚给付算定事例集 养育费・财产分与・慰谢料’宇田川滨江,白井典子,中村顺子共编 新日本法规出版 2010
  • ‘内縁・事実婚をめぐる法律実务’曽田多贺,纸子达子共编著 新日本法规出版 201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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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罪のない人罰しない」 鬼丸最高裁判事が就任. 河北新报. 2013-02-06 [2013-02-07]. [永久失效链接]
  2. ^ 最高裁判所裁判官国民審査審査公報 (PDF). 千叶県选挙管理委员会. [2014-12-1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12-14).  アーカイブ[永久失效链接]
  3. ^ 鬼丸かおる最高裁判事に聴く (PDF). 日本女性法律家协会会报52号. 日本女性法律家协会. 2014-06-07 [2014-12-1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12-13). 
  4. ^ 鬼丸かおる最高裁判事が就任会見 「不平等是正したい」. 朝日新闻. 2013-02-06 [2013-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09). 
  5. ^ 最高裁判事に鬼丸氏. 日本経済新闻. 2013-01-18 [2013-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6. ^ 毎日新闻2013年2月7日记事‘ひと:鬼丸かおるさん=“男女の区别が意识されなくなれば”と语る新最高裁判事’[永久失效链接]
  7. ^ ‘烟石さん逆転无罪 最高裁判决 “重大な事実误认”’ - 中国新闻 2017年3月11日 33ページ

关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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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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