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闰自幼聪颖,永乐九年(1411年)以十六岁之龄中举人[2],十六年(1418年)成进士,获授庶吉士,名振翰林院,遭同科进士顾忌。他个性正直,在院九年后自监察御史降为仪陇知县,任内兴利除弊,管治严明,号称“铁令尹”,让人民敬重,在任内去世,年仅三十一岁,有《竹居吟稿》流传[1][3]。
- ^ 1.0 1.1 道光《信丰县志·卷九·人物志》:黄闰,字期馀,幼颕敏不群,十六领乡荐,逾冠登永乐戊戌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名振馆阁,同进者忌之。性狷介,在院九载,左迁仪陇令,兴利除弊,民甚德之,卒于官,年仅三十有一。著有《竹居吟稿》,《四川通志》载名宦中,略曰:“政尚严明,人不敢干以私,时有铁知县之号。” 见《通志》,祀乡贤
- ^ 道光《信丰县志·卷八·选举志》:永乐九年辛卯科(举人) 黄闰 见进士
- ^ 光绪《仪陇县志·卷八·职官志》:黄闰,正德【宣德】中以监察御史谪仪陇,治尚严明,犯者动绳以法,民不敢欺,号为铁令尹。
- 道光《信丰县志》·卷八·选举志
- 道光《信丰县志》·卷九·人物志
- 光绪《仪陇县志》·卷八·职官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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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姜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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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仪陇县知县 宣德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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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陈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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