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1891年9月5日—1967年2月15日),均荃,男,湖南湘潭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学家,流行音乐奠基人,被誉为“中国流行音乐之父”。[1]

黎锦晖
出生(1891-09-05)1891年9月5日
 大清湖南湘潭
逝世1967年2月15日(1967岁—02—15)(75岁)
 中国上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音乐家
教育家
知名于中国流行音乐之父
配偶徐珊柯
1908年结婚—1930年离婚)

徐来
1930年结婚—1935年离婚)

梁惠芳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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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晖1891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排行第二,长兄为国学家黎锦熙,兄弟八人有“黎氏八骏”之誉。自幼学习古琴和弹拨乐器。1912年毕业于国立高等师范图工科。1916年参加北京大学音乐团。

1920年受聘于上海中华书局编辑国语教科书。1922年回长沙,先后任明德、周南等校音乐教师。青年时代受到长兄教育改革思想之影响,提倡新音乐运动,主张新音乐与新文学运动并进。他创作了大量儿童歌剧、歌舞及歌曲。儿童歌剧《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三蝴蝶》、《小小画家》等,歌曲《神仙妹妹》、《可怜的秋香》、《月明之夜》、《老虎叫门》等。这些作品文字通俗易懂,音乐简练明快,流传极广。此外,黎锦晖又投入流行音乐的创作。如《毛毛雨》、《妹妹我爱你》等作品,标志著中国流行歌曲的诞生。

1927年起,先后在上海创办中华歌舞学校及中华歌舞团。1928年,率领中华歌舞团远赴香港泰国印尼马来亚新加坡等地巡回演出,《毛毛雨》等流行歌曲即已与他的儿童歌舞一起成为主要节目。1929年,组织明月歌舞团,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培养出周璇聂耳王人美严华黎锦光严折西黎明晖黎莉莉白虹陈燕燕等艺术家及演艺工作者。同年,因经费困难滞留新加坡,编写流行曲一百首寄回上海,包括《桃花江》、《特别快车》等,由文明书局出版。1931年,明月歌舞团并入联华影业公司。抗日战争时期赴重庆,1940年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委员。1949年后,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担任作曲。文革时受到红卫兵冲击,1967年逝世于上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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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禹舜主编; 洪期钧副主编. 湖南百科全书. 长沙: 岳麓书社. 199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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