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天降
龚天降(1891年4月19日—1950年9月12日),屏东县九如乡耆老村人,台湾日治时期仕绅。曾担任过高雄州屏东郡九块庄庄长、高雄州协议会员。台湾光复后,曾担任过屏东市参议员、屏东市农会理事、及第一商业银行董事等职[1]。
生平
编辑龚天降幼时就读于里港公学校(今里港国小),后就读台北中学(今建国中学),之后考入日本明治大学法科,1918年毕业后返回台湾,后曾任职于高雄州厅、担任大正实业株式会社常务取缔役。自大正九年(西元1920年)[2]起担任多年的九块庄庄长[1]。担任庄长期间曾倡办高雄区香蕉组合(高雄青果合作社前身)、九块庄信用组合(今九如乡农会)[1]。二次大战后,又担任过屏东市参议员、屏东市农会理事、第一商业银行董事等职[1]。
家族
编辑耆老龚家为当地望族,家族原居于罗汉内门脚帛寮(今高雄市内门区)。龚天降祖父龚鳅约于道光年间至土库(今屏东县里港乡三廍村)经营糖业[3],后为避水患,明治末叶(西元1910年左右)在九块厝后庄三三八番地兴建住宅,数年后完工,该处今日被称为“龚家古厝”。古厝为传统三合院建筑,占地三甲三分,共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皆可相通[4]。
龚天降叔父龚阳(1859-1923)为富有实业家,日治初期曾任阿里港三张廍庄庄长、土库区庄长(1900-1913)等职。龚凤(1856-1935)为龚天降之父,为龚家古厝筹建者,亦是大地主,贷地为业。据昭和八年(西元1933年)统计,九块庄一万元以上之资产家,龚家就有龚天降、龚凤、龚定、龚顺、龚知及龚英齐六人,占全庄七分之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