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武汉公交爆炸案

自杀式无差别袭击平民的暴力刑事案件

武汉公交爆炸案发生于1998年2月14日上午10时8分,一辆行驶于武汉长江大桥上的一路专线电车无轨电车,车牌号:鄂A63538,自编号:267-368)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22人受伤(另一种说法是30人[1][来源可靠?][2]。冲击波殃及四辆汽车以及行人。经过侦查案件告破案件凶手为邹昌力和曹军。两人在爆炸案中死亡。[2][3]

1998年武汉公交爆炸案
图中损毁严重的是被炸车辆,后方车辆是武汉公交集团无轨电车线网维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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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8年2月14日 (1998-02-14)
时间上午10时8分
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武汉长江大桥汉阳桥头
事件类型爆炸案
起因殉情
统计
公车1辆无轨电车
死亡16人
受伤22人(一说30人)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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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月14日,一辆从三民路行驶到梨园方向的电车在武汉长江大桥上发生爆炸,导致16人死亡,22人受伤[2] (另一种说法是30人[1][来源可靠?])。现场碎尸遍布大桥,现场围观目击者说公交车被烧成了黑乎乎的架子,车架子旁边,全是惨叫嚎哭的幸存者、血和残缺的肢体,以及内脏和肠子。另一个从汉正街购物回来的老人说他看见出事公交车的车门上,一直往外流血,俩人被炸飞,掉到大桥下的京广铁路上,已经完全变形,还有一条大腿被炸飞,掉到了出租车的棚顶。[1][来源可靠?]

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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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武汉公安出动1500余人抢救伤员、疏导交通、侦查现场。警方的100人的现场搜索小组在事故现场找到尸体残肢、尸体碎块214块。警方认为离爆炸物最近的两人疑点最大,且发布认尸体公告后两人尸体无人认领,警方通过两名无人认领尸体身上的身份信息上的“汤喜林”、“齐杏献”找到其居住旅馆并在房间内找到导火索,但在案件侦查后期发现这身份证上的两人并没有在爆炸中死亡,这两人身份证丢失。后查明嫌疑人一为邹昌力,一为自称“曹军”之身份不明人士。两人在打工时候认识,发展为莫逆之交,甚至同性恋人,悲观厌世,相约在情人节殉情。[3][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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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两情人带炸药到大桥上把公车炸了,16条人命逝去,警察靠画图破案. 搜狐.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1). 
  2. ^ 2.0 2.1 2.2 2.3 武汉长江大桥“98.2.14”特大爆炸案始末. 警察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7). 
  3. ^ 3.0 3.1 穆玉敏. 高光斗的刑侦传奇. 人民日报海外版 第07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7-09-26 [2007-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