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武汉市人民政府

关于“红渡厨”所指控的条目若干问题之说明

编辑

@红渡厨 (1)请个别用户保持WP:假定善意态度。此条目框架是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条目编写而成的,因此有漏改误植之处非常抱歉。经查所提该来源从作者、标题、网站、地点均为正确,只有网址输错。(所提来源代码:<ref name="三定方案">{{cite web |author1=武汉发布 |title=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url=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38605/nw42569/nw42570/u21aw1351167.html(仅此处误植) |website=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ccessdate=2019-01-27 |location=武汉 |language=zh-cn |archive-date=2020-02-08 }}</ref>。。由于原网址已失效,故现在使用武汉市政府另一个页面www.wuhan.gov.cn/zwgk/xxgk/zcjd/202003/t20200316_975819.shtml替代,如有质疑可随时查证)

本人在条目“机构设置”部分的编辑是否有造假之处,到武汉市政府官网一查便知(市政府机构设置这种浅显内容根本无法造假)。去官网看一眼显然比专门跑去举报轻松得多。您不经调查查证、也不在条目讨论页或用户讨论页提醒,就直接到“当前的破坏”页面给其他用户扣上“伪造来源”“另一个折毛”的重罪帽子,实在是非常过分。请换位思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不相信User:红渡厨在本维基的所有编辑活动都能做到不犯任何错误,如果其他编者将您一点点小失误就上纲上线到“另一个折毛”的重罪水平,我相信您会一样寒心。因此,这里对该用户的不当指控及恶意推定表示强烈抗议及遗憾。

(2)现已修正上述错误,并更新条目到2023年机构改革后的最新情况。

(3)修正条目中其他用户造成的其他明显事实性错误:武汉海关、武汉市税务局均不属于市人民政府机构序列;武汉网信办属于市委机构序列,并非中央网信办直属。强烈建议阁下以后把目光更多地放在这些真的会误导读者的事实性错误上。

副知布告板留言管理员@Ericliu1912。前几天没上维基因而回复迟延,特在此副知释明情况,如有打扰非常抱歉。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4年3月28日 (四) 08:22 (UTC)回复

这里不是讨论破坏的合适位置,请到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Patlabor Ingram[锚点失效]进行讨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28日 (四) 09:33 (UTC)回复
您给我翻译翻译,什么是“当前的破坏”?什么叫“破坏”?请问单纯的一次网址误植构成“破坏”这么严重的罪行吗?好好好,如果其他维基人把阁下编辑维基百科中出现的个别网址误植或错别字随意地定义为“破坏”“另一个折毛”并肆意提报,阁下做何感想?
阁下本次提报之前完全不在条目讨论页或用户讨论页加以求证或善意询问,就随意上纲上线、乱扣帽子提报,实在不符合维基人的基本文明礼仪。本人再次对阁下颠倒黑白及恶意推定的行为深表遗憾及强烈谴责。--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4年4月3日 (三) 18:05 (UTC)回复
少跟我避重就轻,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38605/nw42569/nw42570/u21aw1351167.html 这个网址里的标题明明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武汉市有叫周波的副市长吗?你还说仅网址误植,是不是把别人都当傻子?--———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5日 (五) 04:06 (UTC)回复
……这就是一个查找替换的失误罢了,没有任何恶意成分。因为2019年本人批量更新了全国各省级人民政府条目以及部分重要副省级城市条目(在此之前这些条目的信息都停留在2013年乃至2008年以前),因此都是以上海市人民政府条目为模板,批量更新的。正因如此,本条目在当时校对时遗漏了参考文献部分的更换(条目正文部分完全无误)。还请谅解。
这个失误本来可以很容易修正,正文的信息是否正确,也是可以随时验证的(机构设置信息都直接放在市政府官网上,完全没有任何检查成本)。与此同时,正文的机构设置信息并无错误,因此请阁下能够假定善意,不要乱扣帽子。
这是一个本可以通过条目讨论页很轻易解决的事情,就无必要闹到当前的破坏给人扣上折毛的帽子。因此还请您消消火,多跟人友好沟通。同时,条目之前还存在着其他用户造成的其他明显事实性错误反而未见您修正,而是等到您提报几周后才由我发现并修正。(武汉海关、武汉市税务局均不属于市人民政府机构序列;武汉网信办属于市委机构序列,并非中央网信办直属。)强烈建议阁下以后把目光更多地放在这些真的会误导读者的事实性错误上,一起务实地改进条目。这样大家若能一起精进条目,真的善莫大焉。
(最近已经维基退休了,所以之前没有及时回复很遗憾。这次又跟您狭路相逢所以记起此事,还请谅解。)--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4年6月1日 (六) 04:35 (UTC)回复
您说的在理,我认可您的意见,并对之前的鲁莽指控向您道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1日 (六) 05: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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