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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09:01 (UTC)回复

蚬仔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09:02 (UTC)回复

reply email

编辑

并不是不准许您书写该页面。只是在编写在世人物条目时要参考生者传记,并遵守中立的观点,否则可能如同这个条目被疑似广告而提请删除(书写方式可参见上方的欢迎词)。

如果条目内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则为了维护维基百科的品质,会被我们根据快速删除守则进行删除。您要稍后补上可以在条目开头加上inuse模板。但基于同样的理由,最好是将资料搜集齐全后,一次写好再送出编辑。同时欢迎您继续对维基百科做出贡献。--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5:39 (UTC)回复

  1. 使用维基百科的页面进行编辑讨论的原因之一,我认为是为了让产生任何争议时能迅速被第三人完全的看见、处理。正如网路上许多论坛一般。当然问些问题用私信也是可以的。而直接编辑页面时看到的Java语法确实是wiki系列的架构之一。如果要在别人处留言可以直接按下上方的“加入主题”,就不会看到原本它留言板上的密密麻麻一大串东西。
  2. 维基百科上所有的文字、影像、声音等媒体都是采用CC共享释出,没有任何版权。所以要上传有版权的图片则必须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常看到的方式有“上传较低解析度的版本”等。如果是任何有版权的图片那是不能经过“额外授权”而原图上传到维基百科或维基共享媒体。关于图的方面我比较不熟,你可以在互助客栈IRC线上即时聊天频道询问其他更熟悉图片使用的维基人,相信他们可以给你更完整的解答。
另外如果您要写些关于艺人的条目(词条),孰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参考其他同类型条目。优良条目特色条目页面都有编得很不错的东西(像是黛安·基顿等)。参考著书写,可以给想避免被认为广告用词或不中立的编者一点措辞上的帮助。祝 编安。─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7:24 (UTC)回复
阿对了,补充一下:阁下写条目时用图不是“不中立”而是图本身违反合理使用喔。─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7:31 (UTC)回复
确实可以更改上次写的内容,但我们通常不会这么做(顶多像我刚改些措词)。而每次编辑都会永远被记录在维基媒体的网站上不消失。可以按页面上方的“检视历史”找回。关于图片的部分,给你回信的应该是维基共享媒体上的外国管理员,阁下在file:HuangFei.JPG的做法是正确的,就不用担心了。上传图片没有什么中不中立的问题啦。如果还有任何问题可以在我的讨论页提出。─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8:10 (UTC)回复

蚬仔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蚬仔”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5:05 (UTC)回复

re2

编辑

那名用户的最后一次编辑已经是在几个月之前了,且所有破坏都已经被修正。如果他近期还有活跃那你可以把它提报到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管理员采取行动。─ Silent · Lawyer 2012年10月13日 (六) 00:23 (UTC)回复

刘俊峰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刘俊峰”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12: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