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原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2018年12月改為現名[1]。它是主管上海市民族與宗教事務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2]。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內設10個處室、下屬1個事業單位,機關辦公地點為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7號樓。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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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書記、局長 | 王 珏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國家宗教事務局 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 |
組織上級機構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機構類型 | 省級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7號樓 |
對外官網 | http://mzzj.sh.gov.cn |
主要職能
編輯- 貫徹執行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 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協調民族關係;參與制定有關民族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參與來滬少數民族的管理工作。
- 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指導民族群眾團體工作
- 參與本市與少數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及經濟技術協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清真食品工作。
-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管理外國人在滬宗教活動。
- 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的範圍內,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按照各教特點,做好自傳、自治、自養工作,走獨立自主、自辦教會道路。
- 推動民族、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及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團結和動員廣大民族、宗教界的群眾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 研究分析國內外民族、宗教情況及宗教理論;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
- 配合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揭露和打擊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破壞和犯罪活動;參與綜合治理封建迷信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 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指導宗教院校加強自身建設;受國家宗教事務局委託,承擔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中華基督教女青年會全國協會的部分事務;承擔上海市基督教青年會、上海市基督教女青年會的業務主管單位職責。
- 組織、指導有關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審核涉及有關民族、宗教問題內容的影視作品、書報刊等出版物和廣告。
- 指導各區(縣)民族、宗教事務工作;指導區(縣)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 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機構設置
編輯內設職能機構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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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
renshi
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 ^ 2.0 2.1 上海民宗委:信息公开. 上海民宗委. [201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