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到1970年設立的一個國務院組成部門,主管建築工程等工作;各省市設建築工程局,歸建築工程部領導。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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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1952-1954 | 中央人民政府建築工程部 |
1954-197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 |
1970-197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 |
1979-1982 |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 |
1982- |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 |
影像資料 | |
歷史沿革
編輯建築工程部的前身是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總建築處,主任宋裕和。為第一個五年計劃做準備, 擬成立建築工程部。1952年7月2日,中財委總建築處召開第一次全國建築工程會議,會議討論了建築工程的發展方針、組織領導與任務等問題。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關於調整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建築工程部,任命周榮鑫、宋裕和為副部長。8月24日正式辦公。建築工程部隸屬於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把基本建設放在首要地位,任命陳正人為建築工程部部長,萬里任副部長。8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7軍受建築工程部領導。1953年1月,37軍番號撤銷,原37軍司令部合併到建築工程部。
1954年8月,由於撤消大區機構,原東北、華北行政委員會建築工程局正式由建築工程部接管,分別改稱「中央人民政府建築工程部東北工程管理局」及「中央人民政府建築工程部華北工程管理局」,其他各大區建築工程局也陸續接管。劉秀峰調任建工部代部長、黨組書記。
1954年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任命劉秀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部長。
1955年4月7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提請將城市建設局從建築工程部劃撥出來,成立直接隸屬於國務院的國家城市建設總局。1956年5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定》,決定設立城市建設部。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材料工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部合併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同時國家建設委員會被撤銷。其工作的一部分交由建築工程部管理。
1958年10月12日,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成立。
1964年8月5日建工部四清運動基本結束,中央宣布免除劉秀峰的部長及黨組書記職務。1964年11月5日任命李人俊為建築工程部部長。「三五」期間,將着力西南、西北的三線建設。為此,1965年在成都、重慶、渡口、貴陽、西安、龍鳳、蘭州、北京等地重新組建了8個工程局。1965年2月26日,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西南建設委員會。
1965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材料工業部。同時任命劉裕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部長,賴際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材料工業部部長。 免去李人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部部長的職務。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關於國務院各部門設立黨的核心小組和革命委員會的請示報告》,決定國家建委、建築工程部、建築材料工業部、中共中央基建政治部合併,成立國家基本建設革命委員會,下設建工局。
1979年2月15日中國建築工程公司成立。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成立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和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的通知。國家建工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肖桐,副局長閻子祥、袁鏡身 。
歷任部長
編輯組織結構
編輯建築工程部下曾經先後設立過:
- 材料總局
- 設計總局:局長潘紀文
- 施工管理局
- 機械施工管理(總)局
- 建築機械管理局
- 供應運輸局
- 技術情報局
- 城市建設局
- 科學技術局
- 教育局
- 計劃統計司
- 勞動工資司
- 建築科學研究院
- 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
- 綜合勘察院
- 給水排水設計院
- 水泥研究院
- 玻璃陶瓷研究院
- 非金屬礦工業管理局
- 玻璃陶瓷工業管理局
- 新材料及地方建築材料工業管理局
- 直屬工程公司:1954年1月在第一汽車製造廠工地的施工隊伍組建。1956年,華北直屬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一工區、建工部直屬工程公司103工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建築工程第2師四團合併,組建成建工部華北工程總公司二處(在包頭)。
- 第二工程局:1958年在包頭由建工部華北工程總公司改稱。
- 第三工程局:1965年在渡口市
- 第四工程局:1966年在遵義市
- 第六工程局:
- 華北工程管理局
- 西南工程管理局
參考文獻
編輯- 《人民日報》1958年2月12日第一版
- 《國務院周恩來總理提請決定設立第三機械工業部和批准國務院設立城市建設總局、出國工人管理局的議案》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建築工程部分為建築工程部和建築材料工業部的決議》1965年第3期
- 《人民日報》1954年9月29日第一版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1965年第1期)》
- 劉振乾《中國人民解放軍八個建築師簡史--紀念建築工程部隊集體轉業五十周年》,《城建檔案》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