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事法院
司法机关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事法院,位於青島市嶗山區雲嶺支路3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所海事法院。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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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劉亞寧 ?級高級法官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業務上級機構 |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專門人民法院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青島海事法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青島市嶗山區雲嶺支路3號 |
對外官網 | qdhsfy.sdcourt.gov.cn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84年6月1日 |
沿革
編輯1984年5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84)法司字第80號、交通部(84)交辦字第985號聯合發文《關於設立海事法院的通知》,決定以上海、天津、青島、大連、廣州、長江(駐武漢市)六個水上運輸法院籌備組為基礎,分別由上海港務管理局、天津港務管理局、青島港務管理局、大連港口局、廣州海運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負責組建上海、天津、青島、大連、廣州、武漢海事法院,各海事法院自1984年6月1日起宣告成立,並從1984年10月1日開始受理案件。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主管,專門審理海事海商和行政訴訟案件。[1][2][3][4][5]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同日國家主席李先念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號公布施行。[6]自1984年組建至1999年,青島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代管。[3]
1999年7月1日,根據中央編辦、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部、財政部《關於理順大連等6個海事法院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意見》,青島海事法院由交通部移交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管理,行政級別由副廳局級提升為正廳局級,受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並向其報告工作。[1][7]2010年9月,新建的青島海事法院審判綜合大樓竣工並投入使用。[2]
管轄
編輯本法院的轄區為山東省沿海7個地市、3345公里的海岸線及其延伸海域、海上島嶼及所有港口。受理案件為一審海事案件、海商案件及海事行政案件。[2]
機構設置
編輯審判機構
編輯其他機構
編輯- 辦公室
- 政治部
- 機關黨委
- 監察室
- 研究室[2]
歷任院長
編輯知名案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天津海事法院简介,新华网,2004年05月26日. [2015年1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年6月20日).
- ^ 2.0 2.1 2.2 2.3 2.4 青岛海事法院简介,青岛海事法院,于2015-01-08查阅. [2015-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19).
- ^ 3.0 3.1 天津海事法院成立二十周年庆典专题,于2013-08-06查阅. [2015-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q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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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 ^ 交通部关于设立海事法院的通知,找法网,2012-02-20. [2015-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02).
- ^ 孟涛,改革开放以来法院体制的分权与集权——中国国家司法能力建设的变迁轨迹,新视野2010年04期. [2015-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7).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中国网,2006-08-08. [2015-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30).
- ^ 天津海事法院院长李柏华访谈录,天津法院网,2004-12-24. [2015-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8).
- ^ 第三节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岛市情网,2013-01-05. [2015-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7).
- ^ 碧海青天赤子情———记青岛海事法院院长王延义,人民日报1999年7月21日,第11版. [2015年4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1月4日).
- ^ 青岛任命海事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新浪,2009-06-26. [2015-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