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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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理論(theories of middle range,中程理論)是由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K·默頓提出的一種社會學理論範式,它主要是為解決在這之前社會學理論在宏觀與微觀方面極端化發展的困境應允而生的。作為結構功能主義這樣的宏大理論提出者帕森斯的弟子,默頓批評導師這種過於抽象和龐大的理論體系背離了社會學實證主義的傳統,並認為當時社會學界對宏大理論的熱衷是不切實際的,是對科學的誤讀,他認為社會學研究應當回歸經驗實在性。[1]由此,默頓提出在對結論抽象的同時,也強調結論的實證性的中層理論,對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的結合,以及學科對自身的認識產生了重大影響,是當今社會學研究重要的理論範式之一。
定義
編輯默頓提出,社會學理論是指邏輯上相關並與經驗相符的一組命題,而中層理論是指
介於日常研究中低層次的而又必須的操作假設與無所不包的系統化的統一理論之間的那類理論,而統一性的理論試圖解釋社會行為、社會組織和社會變遷中的一切觀察到的一致性。
— -Robert K. Merton, On Theoretical Sociology, p.39. New York:The Free Press , [2]
具體來說,中層理論有以下幾個特點:
- 一,實踐經驗性,中層理論範式,強調理論的可驗證、可觀察性,要求能夠從日常生活中找到理論的依據。
- 二,範圍有限性和開放性,中層理論對象只涉及有限範圍內的事物,不要求能解釋所有現象,只要能在一定條件中沒有邏輯矛盾和事實衝突就可被認為是有效地和有建樹的。同時,中層理論又要能作為一個整體和其他理論相銜接,甚至成為更宏大理論的一部分,即中層理論不能完全局限在個別孤立的範圍內,而是可運用、可發展的。
- 三,聯繫性,中層理論強調能夠建立起宏觀理論和微觀理論之間的對話橋梁,成為微觀理論抽象總結的有效途徑。
根據中層理論,社會學理論的發展首先應該建立在具體化的實證研究結論基礎上,這種結論是可以接受經驗驗證的假設為基礎的。接着再根據這些具體化的理論建立綜合性的概念體系,而非在沒有根基的抽象中發展出宏大理論。所以,中層理論並非不主張去發展綜合性強的社會學理論體系,而是認為在這之前,必須重視科學研究的階段性和知識的積累性。故此,默頓指出:「需求只是發明之母,社會積累的知識才是其父。除非兩者結合起來,否者只有需求本身是無用的。」[3]
背景
編輯作為結構功能主義之理論繼承和發展的重要人物,默頓深受帕森斯系統功能主義理論影響。系統功能主義還一度被看做結束社會學理論紛爭,統合諸多各異理論的框架體系,其在當時的主導作用也可見一斑。帕森斯認為人類社會可以看做一個有機整體,文化、社會、人格等子系統相互作用,共同合成了社會的各項功能。這種企圖將人的一切行為和所有社會現象,都納入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框架中的嘗試,為當時分散零散且各自掣肘的社會學理論,提供了一個進一步理論提升和邏輯抽象的途徑,使社會學理論的發展和運用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但正是由於這種理論抱負,使得該理論宏觀色彩充足而細節缺乏,抽象的模式化理論解釋簡化了社會生活的豐富性,也削弱了該理論的說服力。特別是對社會均衡的強調,使其在社會衝突方面的解釋力尤其欠缺。默頓在自己的學習和學術研究過程中不斷感受到結構功能主義理論範式的不足,但又對這種分析框架抱有一定的信心,於是他開闢了一條具有折衷主義特點的學術創新之路,即探索更能解釋社會具體現象的理論體系。[4]
影響
編輯默頓提出中層理論之後,社會學的結構功能主義流派得到發展,為堅持該核心思想的學者提供了學術爭鳴的有力武器;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學作為一門學科在整體上的進步。20世紀60年代之後,雖然各種社會學思想彼此起伏,但結構功能主義一直占據着主流地位之一,其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它一改傳統的抽象宏大特色,而具有了對具體社會現象的解釋力;同時也增強了其吸收其他學術觀點的能力,具有了融合經驗事實和抽象概念的強大潛力。
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許多社會學家開始了新一輪對理論的綜合嘗試,即在宏觀與微觀之間、結構與行動之間、概念與事實之間尋找社會學理論的結合點;比如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科爾曼的新綜合理論、亞歷山大的新功能主義理論、布迪厄的場域理論等。但不可否認的是,默頓的中層理論對他們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正是默頓的「理論追求」啟動了一個學科的發展新趨勢,其學術理論價值自然得到舉世公認。[4]
參考文獻
編輯Merton, Robert. On Theoretical Sociology.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 39–50. ISBN 978-002921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