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獎學金項目
中新獎學金項目(中國和新加坡獎學金項目),是中國和新加坡根據兩國政府之間的協議而執行的教育獎學金項目。也稱SM系列獎學金項目。該項目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項目的開展,符合條件的中國學生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報名參加,也可以由所在院校選拔推薦,選拔通過的中國學生將獲得新加坡政府提供的全額獎學金以前往新加坡留學。由於中國政府不對此項目提供獎學金,因此參加此項目的中國留學生被視為自費留學,需要申辦普通護照。[1][2]
該項目針對不同類型的學生提供了三類獎學金:SM1、SM2和SM3,截止2011年,SM3項目20年期滿,協議不再續期。
JM3
編輯所謂SM1的正式名稱為JM3, SM1僅為通俗叫法。英文名稱現已改為School-based Scholarship,這個項目開始於1991年,對象主要是中國國內一些省份的初級中學畢業生。
入選學生在當年的10月內(可能是月初,也可能是月底)前往新加坡,之後進行兩個月左右的英文銜接課(English Bridging Course),次年1月進入新加坡中學就讀三年級。
在中學畢業時,學生需要參加劍橋O水準考試(O-Level),並根據成績報考初級學院(學制為兩年的本科預備班),而參加直通車項目的學生則無需考試,直接升入對口的初級學院。
在初級學院畢業時,學生需要參加劍橋A水準考試(A-Level),並根據成績報考大學。由於SM1項目的協議期為4年,因此在初級學院畢業後,學生也可以選擇申請新加坡以外的大學,新加坡的劍橋A水準考試也受到英聯邦國家及美國的部分大學的認可。選擇繼續在新加坡讀大學的學生則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學校和專業。
待遇
編輯- 學費、住宿費全免(學雜費如書本、校車等由自己承擔,各學校有不同的要求)
- 生活補貼:中學2200新元/年,初級學院2400新元/年
- 抵達新加坡時,一次性安置費400新元,不同學校安置費可能不同
- 初次抵新機票,畢業回程機票以及一次度假往返機票,均為經濟艙,共4張
選擇繼續在新加坡讀大學的學生可以考慮續約申請政府的學費津貼,畢業後則需要在新加坡工作3-6年。 SM1獎學金得主可以自費申請新加坡大學(畢業後不需要在新加坡工作),也可以報考外國大學(如英國、美國大學,學費由學生承擔)。
SM2
編輯SM2中的「SM」指的是Senior Middle School,其對象是中國國內一些高中的高二學生。
學生在3月份參加選拔考試(筆試),5月份參加面試。 過去,選中者於當年12月前往新加坡。基礎較好的學生在經過8個月的短期預科培訓後即可於次年8月開始正式的大學課程,而大多數學生則需要接受20個月的預科培訓後方可開始正式的大學課程。 現如今,選中者7月收到分配大學名單(新加坡國立大學,南洋理工大學,4個實驗省有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8月前往新加坡進行為期10個月的預科,並於次年6月確定專業,8月正式進入大學。具體時間細節根據大學不同而定。
待遇
編輯部分待遇包括:
- 學費、住宿費全免(預科後住宿費補貼以最低級別Hall Double Room為準)
- 生活補貼:6000新元/年
- 醫療保險
參與此項目的學生需要在畢業後在新加坡註冊公司工作6年或繳納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SM3(已停止)
編輯SM3的招生對象是中國名牌大學的大一入學新生。截止2011年,SM3項目20年期滿,協議不再續期。
選拔
編輯SM3的選拔對象為中國30多所重點大學的本科入學新生。選拔人數一般以各個大學的不同從15到30不等。引2006為例,獎學金人選是從下面15所大學中選出:(按音序排列)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15人)
- 重慶大學(20人)
- 大連理工大學(30人)
- 東南大學(20人)
- 哈爾濱工業大學(25人)
- 吉林大學(30人)
- 南京大學(20人)
- 山東大學(30人)
- 四川大學(20人)
- 武漢大學(20人)
- 西安交通大學(25人)
- 西北工業大學(25人)
- 廈門大學(15人)
- 浙江大學(30人)
- 中南大學(20人)
報名者須參加由新加坡教育部於10月份舉行的筆試和面試。筆試項目包括:綜合能力、數學和英語。
待遇
編輯- 生活費:6000元/年
- 抵新後一次性安置費新加坡幣200元
- 經濟艙飛機票(包括赴新和畢業來回機票一共三張)
- 醫療保險
- 大學課程及預備班的學費及雜費。
參與此項目的學生需要在畢業後在新加坡工作6年。
補充說明
編輯- 在不到7個月的預備班期間,獎學金獲得者的住宿由新加坡教育部安排。大學第一年,獎學金生將住在大學的學生宿舍;第二或第三年的住宿資格將取決於獎學金生在校的活動積分。宿舍費包括在獎學金之中。如果獎學金獲得者沒有獲得足夠的活動積分而被踢出宿舍,其校外的部分租金將由獎學金承擔。
- 獎學金在第一年將保持有效,一年過後將根據學生每年品行和成績而定,學期GPA兩次如低於3.5,學制GPA低於3.0,獎學金則會終止。
- 獎學金獲得者將被安排在南洋理工大學和新加坡國立大學這兩所大學學習本科學業。
- 獎學金獲得者一旦由於自身原因(例如:考試不及格、違反校規,觸犯法律、中途無故退學或拒絕服務)毀約,其應按契約規定對新加坡方面進行經濟賠償。
- 獎學金獲得者只能在新加坡大學攻讀相應規定的科學和工程學類專業,不能修讀商科,醫科等其他學科。
贊助商
編輯部分贊助商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