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類罪名。

犯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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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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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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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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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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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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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銅鑼灣書店事件:桂敏海因「非法提供情報罪」被判10年. BBC新聞. 2020-02-25 [2020-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6) (中文(繁體)).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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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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