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端生活(low-life)是指在社區裡在道德上不被接受的人的名詞。經常被貼上該標籤的人物包括賣淫者惡霸罪犯毒品販子、自由裝貨者、流浪漢黑幫、堅持低俗文化的人,經常使用褻瀆、妓女皮條客詐欺犯性侵犯藥物濫用者小偷

通常,該術語用於表示不贊成反社會或破壞性行為,通常帶有輕蔑和嘲弄的含義。這個詞的用法可以追溯到1911年。[1]西方世界背後的觀念的長期起源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在社會等級制度的最高階層,與貴族有關的高級文化與在貴族統治下的社會相比,與低等文化相關社會階層底層的平民,其中包括許多貧窮的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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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 [2006-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