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腳宋代建築術語,是指為了使建築有較好的穩定性,宋《營造法式》規定外檐柱在前、後檐均「柱首微收向內,柱腳微出向外,每屋正面,隨柱之長,每一尺側腳一分,若側面,每一尺即側腳八厘;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1]即正面柱子的柱腳向外傾斜柱高的1/100,側面傾斜8/1000,而角柱在正面、側面兩個方向,柱腳各按例傾斜的做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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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誡營造法式》 卷第五 大木作制度二 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