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售回購(英語:wash sale)是指投資人在目前虧損狀況下售出證券(包含股票債券期權),之後不久又買回相同或實質上相同的證券之行為。目的上,投資者是想將未實現資本損失轉為已實現資本損失,以獲得當年度稅務抵免之優惠,並希望隨後回購的證券在未來能增值產生資本利得,在未來年度才需報稅。

目前一些國家針對這樣的行為有稅制上的防範。如美國,若在售出後30天內又回購相同證券,則實現虧損之交易會被調整為不具虧損,而將損失金額彌補至回購證券的交易成本基礎(cost basis)上[1]。整體來說,交易的虧損會被保留到日後又售出才真正實現,但在當年度該次交易則無法作為申報抵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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