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1月31日) |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葡萄牙語:Comissão de Coordenação da Reforma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葡文縮寫:CCRAP),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統籌機構,負責從政策決策的層次,統籌協調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實及相關範疇的政策諮詢,以及確立執行計劃。在行政法務司管轄下運作。2024年1月23日起,根據《第1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撤銷該部門。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 Comissão de Coordenação da Reforma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 |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主席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部門資訊 | |
部門性質 | 統籌機構 |
成立年份 | 2017年 |
撤銷年份 | 2024年 |
所屬部門 | 行政法務司 |
總部 |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2樓 |
職權
編輯根據第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享有三項職權:[1]
組織法例
編輯- 第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2017年4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設立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
組成
編輯輔助
編輯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的後勤、行政、技術及財政輔助由行政公職局確保。
-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第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bo.io.gov.mo.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1-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