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明書五代考據辯證類筆記,五卷,丘光庭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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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光庭烏程(今浙江湖州市南)人。其生活年代在史籍中並無記載,後人編纂的書目中有唐代、五代和宋三種說法,《羅隱集》有贈光庭詩,則當巳入五代(907—960)。曾官太學博士。今存詩七首,有《兼明書》、《唐教論》、《補新宮》、《補茅鴟》等。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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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明書》有三卷、四卷、十二卷等不同記載,今本五卷,疑後人所更定。前三卷論述經史諸書,對《周易》、《尚書》、《毛詩》、《春秋》、《禮記》、《論語》、《小孝經》、《爾雅》、《史記》 、《白虎通》中的文字、訓詁、傳說、故實以及風俗、名物等都有所考辯。卷四專駁五臣的《文選注》,卷五為雜說。每條先列舊說,後陳急件,以「明曰」標出。儘管有些見解,不免標新立異,武斷無徵,如據《山海經》鳳凰之文,管子《韓詩外傳》封禪之記,謂作字不始於倉頡,不知百氏雜說,不足為據。 《論語》請車為槨一條,謂毀車為槨、非賣車市槨,不知一車之材,毀之豈能為槨,殊不近事理。但精闢之論尚多,如「論《史記》誤以放勳重華,文命為堯、舜、禹名,毛萇誤以垤為螘塚,孔安國誤解菁茅,顏師古誤以鳲鳩為白鷢,孔穎達誤以鴟鴞為巧婦,又誤以佔書為龜策同釁,公羊穀梁誤以荊人為貶詞,杜預誤以文馬,為畫馬趙匡誤以諸侯無兩觀,郭璞誤以竊脂為盜肉,應劭誤以邱氏為出左邱明,皆引據辨駁,具有條理。駁五臣《文選注》諸條,亦皆精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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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明書》有《續百川學海》本,《寶顏堂秘笈》本、《真意堂三種》本、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璜川吳氏,清嘉慶16年刻本等;今有:《兼明書》中華書局1985年版;《兼明書》遼寧教育出版社「新世紀萬有文庫本」1998年版;《兼明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