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並天下詔
秦國吞併六國後,秦始皇下令認為六國「倍約」、「倍盟」、「畔約」,稱秦滅六國是「興兵誅暴亂」,並讓群臣商議稱號,從而確立了皇帝制度,學者稱為《初並天下詔》或《初並天下令》或《議帝號令》。
全文
編輯異日韓王納地效璽,請為藩臣,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故歸其質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服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1] |
分析
編輯崔建華認為,《初並天下詔》將統一戰爭的正當性建立在六國的「倍約」、「倍盟」、「畔約」上,「這樣的政治思維與戰國時期會盟約誓行為的極端工具化密切相關」。[2] 至於秦始皇二十九年刻石:「六國回辟,貪戾無厭,虐殺不已。皇帝哀眾,遂發討師,奮揚武德。義誅信行,威嬋旁達,莫不賓服。烹滅強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極。」[1] 秦始皇三十七年刻石:「六王專倍,貪戾慠猛,率眾自強。暴虐恣行,負力而驕,數動甲兵。陰通間使,以事合從,行為辟方。內飾詐謀,外來侵邊,遂起禍殃。義威誅之,殄熄暴悖,亂賊滅亡。」[1] 就將統一戰爭的正當性建立在「振救黔首」上,指責六王「暴虐恣行」,顯示了與《初並天下詔》不同的旨趣。
魯西奇指出,《初並天下詔》中,沒有提到「天」的任何作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