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以煥(1560年—?),字章卿,號完自,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劉以煥
大明
籍貫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出生庚申年六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尹氏
親屬(子)命賢、命賞、命登、命德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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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鄉試五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一百十三名,登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十六年十二月御史陳揚善彈劾其受賄枉斷李鏜一事,被革職聽勘[3]。後官至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正月拾遺,調簡僻。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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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劉漢,曾任生員;祖父劉高;父劉遜,曾任生員。前母彭氏;母蕭氏。具慶下。兄以和、以讓、以簡、以綸、以芳。弟以諫、以傑[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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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萬曆十七年正月己巳,下舉人林春元於法司提問。元本閩人,流寓南都,屢肆不法,以囑託挾讐中傷刑部主事劉以煥至革職,南京刑科給事中徐桓劾奏,故有是旨。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