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炳 (進士)
生平
編輯封君劉渤(號百川)之仲子,生而慷慨有大志。萬曆二十二年(1591年)甲午舉順天鄉試六十六名,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成進士,任山東聊城縣知縣。聊城地當南北要衝,供帳一切取辦里戶,公嘆曰:「民何堪此!」用歲賦金置供具。當時朝廷稅使四出,搜刮無狀。劉文炳調笑之,錢穀羨餘悉抵榷緡,民乃安堵。以治行第一報政,授禮部主事。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考選戶科給事中,諸所建白,皆綱維大體[1]。曾薦直臣鄒元標[2],尤衆正繫心,故明紀特錄之。會同官某簠簋不飾被劾,有黨之者申救,劉文炳力疏駁之,竟罷去,朝議慊然。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劉文炳因母親丁薛太孺人喪,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補工科給事中,時權臣夤緣表里為奸者甚衆,公先後各按事糾之,衆咸祈服[3]。梃擊案中,宦官龐保、劉咸等涉案,連及鄭貴妃,劉文炳疏請本犯伏誅,國本賴以善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任浙江鄉試正考官。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沈同和案發,劉文炳上疏論主考官吳道南欺罔,言辭激烈,謫貴州都事[4][5]。天啟三年京察,罹察處歸里。居家日以觴詠自娛,而憂國憤時之心恆不能遣,漸至成疾。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五十五》:萬曆三十七年二月丙寅 雲南道御史鄭繼芳劾奏工科給事中王元翰貪婪不法,盜庫金編□豁□,贓私至累數十萬。元翰奏辯謂繼芳北鄙小賊,為王錫爵、申時行吐氣。於是劉文炳、王紹徽等十餘疏並攻之,一時稱快,而南京給事中金士衡等、御史劉蘭等乃合詞為之申救,雖朋黨相比,而是非較然不可淆也。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五十七》:萬曆三十七年四月辛酉 戶科給事中劉文炳特疏起刑部郎中鄒元標,其言謂元標時斥時召, 皇上何嘗不知其忠,而有意錮之。輔臣王錫爵、朱賡等祖張居正之意,假 皇上之威。吏部用一萬國欽,文選司皆為民遂,顯然禁錮天下之名士,二十年來元標始不復登仕版矣。不報。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四十四》:萬曆四十四年四月甲寅 工科給事中劉文炳劾奏兩淮巡鹽御史徐縉芳貪穢狀, 上命撫按勘問,以實聞,詔削籍為民。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四十五》:萬曆四十四年五月壬寅 奪巡按河南御史張至發、廣東道御史李嵩等各俸半年。調工科給事中劉文炳為貴州經歷司都事,以輔臣吳道南疏辯故也。初道南入閣,科臣畢謁,道南照閣規以名剌答拜,獨文炳擲還,且雲莫學嚴嵩。至是以取假無沈同和事極詆,道南不勝忿言二百餘年但有糾閣臣之言官,無詈閣臣之言官。上怒出之,復以張至發遠在千里,邸報未真,遽爾狂躁。沈同和明繫懷挾,李嵩等監臨,搜簡不嚴,並及於罰。
- ^ 泰昌元年十二月,河南道御史張捷疏參尚寶司司丞劉時俊閹媚無骨,奸穢多機,並及科臣劉文炳居家齷齪之狀,時俊旋以病乞歸,並下所司。部覆:時俊解任回籍。從之。
- ^ 《新城縣誌》
- ^ 《明承德郎尚寶司司丞前戶工兩科給事中劉公墓志銘》:公生於嘉靖癸亥歲六月初十日,卒於天啓甲子年正月二十七日,僅得壽六十有二。配董氏,封孺人。生男五:長儒英,縣廩生,娶楊氏。次儒偉,貢生,娶李氏,繼娶趙氏。次儒傑,縣廩生,娶趙氏,余(趙興邦)女也。次儒珍,娶趙氏。次儒元,聘史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