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邏隊

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邏隊(英語: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 CHP)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州執法機構。加州公路巡邏隊對加利福尼亞州的所有高速公路都有巡邏權限,也被稱為州警察。他們還對城市道路具有管轄權,並有權在那裡執行執法程序。

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隊
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
加州公路巡邏隊的臂章
加州公路巡邏隊車門標誌
加州公路巡邏隊的徽章
加州公路巡邏隊的旗幟
簡稱CHP
格言Safety, Service, and Security
安全、服務和保障
成立時間1929年8月14日,​95年前​(1929-08-14
國家/地區美國
司法管轄權加利福尼亞
專門管轄權
  • Highways, roads, and-or traffic.
性質
駐地/總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
管理機構加利福尼亞州議會
上級機構加利福尼亞州交通局
組織法規
  • 參議院第869號法案
領導
Amanda Ray
人員裝備
年度預算$2.8 billion (as of 2020)
職員數11,000 (as of 2019)
警官7,616 (as of 2019)
文職人員3,384 (as of 2019)
指揮8 外勤部門
16 商業執法設施
103 地區辦事處
巡邏車
  • Ford Explorer Police Interceptor Utility Vehicle
  • Dodge Charger—Police
  • Chevrolet Tahoe PPV
摩托車Harley Davidson Electra Glide
飛機
  • Cessna 206
  • GippsAero GA8 Airvan
直升機Eurocopter AS350 Écureuil
其他信息
轄區面積163,696平方英里(423,970平方公里)
轄區人口39,613,500 (2019 est.)
網站www.chp.ca.gov
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隊的福特攔截者執法車輛(熊貓塗裝)

加利福尼亞州立法機關最初將加利福尼亞公路巡邏隊作為公共工程部機動車輛司的一個分支設立,並於1929年8月14日由州長 C.C. Young 簽署立法。隨後它作為一個單獨的部門成立,並簽署了立法1947年由州長厄爾·沃倫 (Earl Warren) 提出。CHP 在執行《州車輛法》之外逐漸承擔了更多的責任,並最終於1995年與規模較小的加利福尼亞州警察合併。它目前是作為加利福尼亞州交通局 (CALSTA) 的一部分組織起來的。

除了高速公路巡邏職責外,加州公路巡邏隊還提供其他服務,包括保護州建築和設施(最着名的是加利福尼亞州議會大廈)以及保護州官員。加州公路巡邏隊還與市政和聯邦執法機構合作,在調查、巡邏和執法的其他方面提供協助。

根據最近於2019年12月進行的一項研究,加州公路巡邏隊是美國最大的州警察機構,擁有11,000名官員,其中超過7,600名是已是宣誓。

加州公路巡邏隊在1970年代末 - 1980年代初期通過播出CHiPs電視連續劇而獲得國際認可,該劇記錄了加州公路巡邏隊摩托車官員的虛構冒險經歷。

職責

編輯

該機構負責在任何特定縣的未合併和合併部分中的所有加利福尼亞州路線(包括所有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美國高速公路,州際高速公路和所有公共道路的執法。與合併城市有合同的地方警察或地方縣警部門主要負責調查和執行合併城市的交通法規,但是加州公路巡邏隊的任何和平官員仍可以在州內任何地方執行任何州法律,即使該機構的主要職責是與運輸有關。此外,加州公路巡邏隊官員還擔任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和加利福尼亞州上訴法院的法警,並為加利福尼亞州所使用的建築物提供安全保障。

特殊責任

編輯

加州公路巡邏隊還從稱為SWITRS(全州綜合交通記錄系統)的數據庫發布有關加利福尼亞州交通事故的數據。

在2001年9月11日的襲擊之後,加州公路巡邏隊負責保護和巡邏加利福尼亞州的一些潛在的恐怖分子目標。這些站點包括核電站、政府大樓和關鍵基礎設施站點。加州公路巡邏隊亦設有一支24小時待命的特警隊,以應對任何恐怖活動。

2005年9月,加州公路巡邏隊派出了兩支機動野戰部隊(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災難快速反應/部署小組)到墨西哥灣沿岸協助應對卡特里娜颶風的餘波。在美國國民警衛隊到達之前,加州公路巡邏隊有四架巡邏直升機在佛羅里達州瑪麗安娜上空,80多輛地面車輛,以及200多名警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包括一支特警隊,部署在新奧爾良。

加州公路巡邏隊還派駐到全州的毒品工作隊和其他刑事調查工作隊的官員,並在其每個部門都設有訓練有素的授權服務小組(WST)。這些團隊負責處理因加州公路巡邏隊調查而產生的高風險重罪逮捕和搜查令,授權服務小組協助地方、州和聯邦執法機構處理相同類型的高風險搜查令。加州公路巡邏隊調查人員還與州調查局、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探員密切合作。

此外,加州公路巡邏隊在全州設有數十個毒品巡邏和爆炸物探測K-9小組。

加州公路巡邏隊的一項額外職責包括州長保護小組。

頗有爭議的是,奧克蘭和斯托克頓市已與加州公路巡邏隊簽約,以協助其警察部門履行當地巡邏職責,包括交通攔截和響應911電話。

薪資和退休金

編輯

2014年,警官的平均工資為118,000美元。根據法律,工資由該州五個最大的警察部門平均確定。2012年,薪酬最高的加州公路巡邏隊官員獲得了483,581美元,其他44名收入超過20萬美元的官員,以及5,000多名獲得了100,000美元以上的警官。2011年,加州公路巡邏隊警官的加班費為8240萬美元,是第二大州的三倍,僅一名警官的加班費就超過93,000美元。嚴格禁止警官每次工作至少16.5小時,然後至少要休息8小時。

1999年,州長格雷·戴維斯(Gray Davis)簽署了SB 400,使警官可以在50歲退休,並繼續領取他們最高工資的90%作為退休金。這使服務了30年的退休金從平均62,218美元增至96,270美元。警官的平均退休年齡為54歲。按照 CalPers 2.7%(按57公式計算),新警官的退休年齡為57歲。截至2019年,與州政府談判達成了一項新合同,使警官通過將其年度薪金的3%以上的任何比例遞延到退休金中來增加對退休計劃的供款。這使他們的貢獻與州之間的比例接近50–50,同時增加了州對警官從其他來源退休的貢獻。

組織和認證

編輯

加州公路巡邏隊由總監領導,總監由加利福尼亞州州長任命。副總監也由州長任命,而助理總監則由總監任命。

2020年11月17日,副總監Ray被州長Gavin Newsom任命為專員。

等級制度

編輯
  • 公路巡邏隊總監——阿曼達·雷
    • 公路巡邏隊副總監 — Jim Epperson
      • 專業標準和道德處
      • 社區外展和媒體關係辦公室
      • 現場行動助理總監 — Richard K. Stewart
    • 北區
    • 谷分部
    • 金門賽區
    • 中區
    • 南區
    • 邊境區
    • 沿海分區
    • 內陸賽區
    • 保護服務區
    • 空中行動辦公室
    • 州安全區
      • 助理總監,人員行動 — Ryan Okashima
        • 員工安全與援助辦公室
        • 行政事務科
        • 執行及規劃科
        • 信息管理科
        • 總監特別顧問

等級結構

編輯
頭銜 徽章
總監
 
或者

 

副總監  
助理總監  
局長  
助理局長  
大隊長  
警督  
警長
 
警官 無徽章 
學員 無徽章 

榮譽守則

編輯

加州公路巡邏隊有一個榮譽守則。它指出:

我,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邏隊的成員,在言詞和行為上訂閱以下內容:

誠實、認真地為美利堅合眾國和加利福尼亞州服務;並履行我作為法律戰士的誓言;

維護和維護加州公路巡邏隊的榮譽和誠信;

忠於我的同事;尊重和服從我的長官;並無恐懼、無偏袒或無歧視地執行法律;

幫助那些處於危險或困境中的人,並在必要時捨棄我的生命而不是偏離職責的道路;

我的個人行為在任何時候都應無可指責,我絕不會故意做出任何會以任何方式損害加州公路巡邏隊或其任何成員信譽的行為;

對於這一切,我鄭重宣誓我作為加州公路巡邏隊警官的神聖榮譽。

殉職警官

編輯

自 1929 年成立以來,已有 227 名警官因公殉職。 迄今為止,警官死亡的前三大常見原因是(按原因排序):汽車/摩托車事故、槍殺和車輛襲擊(即被酒後駕車、魯莽駕駛或聽力和/或視力受損的司機). 1964年是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年,有8名警官因公殉職; 1970 年和 1978 年是死亡人數第二多的年份,其中有 7 名警官因公殉職。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