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郡

臺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

北門郡臺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920年合併臺南廳的「北門嶼支廳」與「蕭壠支廳」為北門郡,該郡隸屬臺南州

北門郡管內圖

北門郡管轄佳里街西港莊七股莊將軍莊北門莊學甲莊。轄域即今臺南市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等地。郡役所設於佳里街,所址為今中山路與進學路口的黃東公園大飯店。

郡名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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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治為佳里街,但以北門為名。這種模式可能與同州東石郡臺中州大甲郡一樣,係佳里、北門兩街庄當時因實力伯仲,總督府決定郡役所位於佳里之後,考量「民心融和」,故另取北門作為郡名,又佳里之名1920年當時才訂名,不若北門歷史悠久。

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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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本籍國籍別常住戶口[1]
街庄名 面積
(km²)
人口 (人) 人口密度
(人/km²)
本籍 外籍
臺灣 內地 朝鮮 中國 其他外國
佳里街 39.0291 28,174 778 1 45 0 28,998 743
西港莊 33.7666 14,590 87 0 1 0 14,678 435
七股莊 97.7293 22,945 157 0 1 0 23,103 236
將軍莊 41.9796 23,900 73 0 0 0 23,973 571
北門莊 44.1003 16,274 167 0 1 0 16,442 373
學甲莊 53.9050 24,858 132 1 19 0 25,010 464
北門郡 310.5099 130,741 1,394 2 67 0 132,204 426

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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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北門郡改稱為北門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之一,縣治設於佳里(今臺南市佳里區)。

1945年10月,因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臺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莊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區-鎮、鄉,北門郡改稱北門區

1950年北門區廢止,所轄鄉鎮直接隸屬臺南縣管轄,但地方、官方(如臺南縣政府網站)仍習以北門區稱呼該區域,縣議員選舉時也曾按照此區域劃分選區。

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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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神社昭和11年7月15日鎮座,原為無格社,昭和19年9月29日列格為鄉社,祭神為天照大神開拓三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例祭日為每年的10月27日。神社原址為今佳里公園。民國63年,佳里鎮公所依因台日斷交後而中華民國內政部制定的《清除臺灣日據時代表現日本帝國主義優越感之統治紀念遺跡要點》,將北門神社拆除。今尚存原參道土丘,臨近的北門高中則為神社外苑,六順、六安街口附近留有部份石燈籠殘件。

 
佳里公園土丘與參道

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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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列資料來自1944年臺灣總督府編著的《警察官署別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2]

  • 北門郡警察課
派出所名 派出所轄區
直轄 佳里街佳里
佳里興派出所 佳里街佳里興、溪州
子良廟派出所 佳里街子良廟、新宅
下營派出所 佳里街下營、番子寮
塭子內派出所 佳里街塭子內
西港派出所 西港莊西港、中州、南海埔、八分(部分)
後營派出所 西港莊後營、八分(部分)、下宅子、檨子林
劉厝派出所 西港莊劉厝、大塭寮
後港派出所 七股莊後港、頂山子、篤加、城子內
七十二分派出所 七股莊七十二分、樹子腳、竹子港、三股子、十分塭
七股派出所 七股莊七股、大寮、下山子寮
將軍派出所 將軍莊將軍、角帶圍、山子腳、口寮(部分)
漚汪派出所 將軍莊漚汪(東甲、中甲、西甲、北甲)
青昆身派出所 將軍莊口寮(部分)
苓子寮派出所 將軍莊苓子寮、巷口(巷口、北埔)
學甲派出所 學甲莊學甲(部分)
中洲派出所 學甲莊中洲
宅子港派出所 學甲莊宅子港、學甲寮
頂溪洲派出所 學甲莊溪洲子寮、學甲(部分)
北門派出所 北門莊北門、蚵寮(部分)
王爺港派出所 北門莊蚵寮(部分)、渡子頭
溪底寮派出所 北門莊溪底寮(二重港、三寮灣)

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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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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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所舊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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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與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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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編. 昭和17年末 臺灣常住戶口統計. 臺北: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1943. 
  2. ^ 臺灣總督府. 《警察官署別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1944-06-01: 72-74頁. 
  3. ^ 3.0 3.1 3.2 北門郡概況. 北門郡役所. 193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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