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音體系
音樂術語。把半音音階中的某些音外加自然音階為主的曲調上,或用半音音階來完全取代自然音階,都是屬於半音體系。前者可見於主音音樂中,例如海頓和莫札特及早期貝多芬的音樂,常常用快速半音音階作為華彩裝飾音。舒伯特常用半音造成變化和弦,以便於轉調。
19世紀中期起,半音體系(尤其是變化和弦及轉調)的用法被大量的應用,有些作品不斷轉調,已威脅到調性音樂的地位,例如華格納在歌劇《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中的序曲影響到二十世紀的無調性音樂,後來荀貝格發展十二音制,使半音體系成為完全獨立的和聲體系。德布西應用半音體系,造成極具個人特色的印象派風格與和弦色澤變化。
參考資料
編輯- 文獻
-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 康謳主編《大陸音樂辭典》民國六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