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嵐事件,指1938年6月24日,山東省萊陽縣政府指示南嵐鄉校校長周蜀西查封馬連莊小學。6月25日、26日,群眾兩次去南嵐鄉校請願,要求恢復小學。26日,周蜀西命令鄉校士兵向群眾開槍,死2人,傷10人的事件。[1]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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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劉在明. 莱阳“南岚事件”. 黨史新苑. 1992, (1):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