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縣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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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始建博山縣,屬青州府轄。民國初廢府改屬濟南道,後廢道歸山東省政府。1945年,博山縣分為博山縣和博山市,歸淄博特區管轄。1948年博山分為博山縣和博山城關、黑山、原山3區,歸淄博特區直轄。1950年博山市併入博山縣。
1951年,博山縣的一、二、三、四區劃出,成立淄博市,駐博山四二畝地,保留博山縣,縣政府遷駐源泉。1955年博山縣劃歸昌濰專區。博山縣統一調整為九個區:第一區(城裡),下轄29條街8個鄉;第二區(原山),下轄6個鄉;第三區(黑山),下轄1個鎮,4個鄉;第四區(西河),下轄3個鎮,2個鄉;第五區(岳陽),下轄7個鄉;第六區(夏莊),下轄15個鄉;第七區(口頭),下轄7個鄉;第八區(池峰),下轄6個鄉;第九區(太河),下轄9個鄉。1955年3月,淄博市改為博山區,區劃範圍縮小:域城、平堵溝兩村劃歸楊寨區;桃花泉、西流泉、樵嶺前,劃歸萊蕪縣;西河、福山劃歸崑崙區;岳莊、黑山、山頭、石炭塢、石馬、樂疃、尖古堆劃歸新建的黑山區。博山區下轄稅務街、西冶街、大街、城裡、神頭、五龍、趙莊7個辦事處和後峪、安上兩個鄉。
1958年3月,淄博市政府決定,將東西石馬、岳莊、域城、樂疃、桃花泉6個大鄉,51個自然村劃歸博山區。1958年10月,山東省政府撤銷博山縣;將原博山縣的口頭、太河、邊河、田莊、峨莊、寥塢、南仇7個公社劃歸淄川區,將南博山、郭莊、源泉、池上4個公社劃歸博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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