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行政區劃
盧森堡大公國的行政區劃
盧森堡全國今天分為12個縣(法語:canton;德語:Kanton;盧森堡語:Kanton),向下再分為102個市鎮(法語:commune;德語:Gemeinde;盧森堡語:Gemeng)。在縣之上曾經有區(法語:district;德語:Distrikt;盧森堡語:Distrikt)這一級別的區劃,現已廢除。
區
編輯盧森堡曾被分為3個區。區曾是盧森堡的第一級行政區劃,已於2015年10月3日廢除。
縣
編輯盧森堡共有12個縣,縣曾是盧森堡三個區的下轄機構,但現在是盧森堡的一級行政區劃。
市鎮
編輯市鎮是盧森堡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單位。
城市
編輯12個市鎮擁有城市地位,其中一些自中世紀早期就已經擁有。盧森堡城是該國的首都,是該國最大的城市。
- 迪基希(德語、法語:Diekirch;盧森堡語:Dikrech)
- 迪弗當日(法語:Differdange;德語:Differdingen;盧森堡語:Déifferdeng)
- 迪德朗日(法語:Dudelange;德語:Düdelingen;盧森堡語:Diddeleng)
- 埃希特納赫(德語、法語:Echternach;盧森堡語:Iechternach)
- 阿爾澤特河畔埃施(法語:Esch-sur-Alzette;德語:Esch an der Alzette;盧森堡語:Esch-Uelzecht)
- 埃特爾布呂克(德語:Ettelbrück;法語:Ettelbruck;盧森堡語:Ettelbréck)
- 格雷文馬赫(德語、法語:Grevenmacher;盧森堡語:Gréiwemaacher)
- 盧森堡(法語:Luxembourg;德語:Luxemburg;盧森堡語:Lëtzebuerg)
- 雷米希(德語、法語:Remich;盧森堡語:Réimech)
- 呂姆朗日(法語:Rumelange;德語:Rümelingen;盧森堡語:Rëmeleng)
- 菲安登(德語、法語:Vianden;盧森堡語:Veianen)
- 維爾茨(德語、法語:Wiltz;盧森堡語:Wo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