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吉安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景山東街吉安所右巷10號,是北京市東城區文物保護單位。
吉安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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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吉安所右巷10號 |
分類 | 古建築 |
時代 | 清 |
編號 | 1-? |
認定時間 | 1984年1月10日 |
歷史
編輯乾隆九年十一月,開始營建吉安所,建有牌樓門、宮門、前殿五間、抱廈三間、後殿五間、照殿五間、東西順山殿六間、垂花門一座、以及配殿、圍房、穿堂、茶膳房、井亭、淨房遊廊、值房等。共有建築四十八座,有房一百七十多間。建吉安所時拆用了北海五龍亭北面建築群的部分材料。
清朝朱一新《京師坊巷志稿》記載:「吉祥所:凡宮眷薨逝,殯於此。」書中所注的吉祥所位置在北京皇城正北,當是如今吉安所的建築。《宸垣識略》記載:「吉安所,即明司禮監廨」。明朝司禮監是內廷辦事機構,原先占地規模很大。吉安所原有規模現已無從考證,《北京歷史地圖》中顯示吉安所未占用明朝司禮監的全部建築。司禮監廨的建築規制與吉安所區別明顯,但是吉安所為宮眷停柩,所以也是皇家用房,而且等級遠遠超過司禮監這種宦官辦事之處。所以吉安所建築如果是從司禮監廨改變而來的話,在改變用途時必然經改建或重新裝修。《宛署雜記》記載,明朝設有靜樂堂、安樂堂,「安樂堂在北安門內,有屋數楹」,宮人無名稱者,亡故不賜墓,遺體先送到安樂堂,後轉送到北安門(後為地安門)外停屍房(北安門外牆下),「易以朱棺,禮送之靜樂堂火葬塔井中,莫敢有他者」。可見安樂堂和吉安所的功能類似。按照這一記載,安樂堂位於地安門內大街東側,靠近皇城北門地安門,這一選址應是從功能考慮。但安樂堂的規制已不可考[1]。
清朝,宮眷薨逝,用衾被從宮中裹出,在吉安所殯殮。妃嬪以上喪儀由內務府請旨施行,貴人以下由吉安所沉喪[2]。
有些妃嬪因病得很急,來不及轉移就在宮中去世了,但遺體也要先送到吉安所停放,在那裡大殮且盛入棺槨。幾天後才能再轉移到正式殯宮。如果還沒斷氣的后妃就轉移到吉安所,繼續治療。若治不好而去世,就直接在吉安所小殮、大殮。
建築
編輯吉安所現存兩進院落:
- 第一進:儀門三間,東西順山房各五間。原有東西配房各五間,房頂和儀門相同,現僅存東配房。上述各房都有前廊、雀替。北房為現代新式建築[1]。
- 第二進:停櫺大殿,面闊五間,進深均是三間,前後帶有抱廈,綠琉璃瓦黃剪邊,歇山頂,調大脊帶吻獸、垂獸(有缺損),一斗三升斗拱,前後均有圍廊和雀替,現無彩畫。停櫺大殿內外裝修均已更換。建築構件尺度明顯小於通常的清代式建築,雀替窄且扁長,椽子粗,帶有清代早期特點。停櫺大殿西側有值房三間,無廊,筒瓦過壟脊硬山頂。院內停櫺大殿西南有一口四耳水缸,當是吉安所的舊物;院內有「欽安殿」字樣的黃琉璃板瓦,可見當年停櫺大殿的施工可能是和欽安殿的維修同時進行的。院內已沒有其他舊物,建築環境變化很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