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仕讓(16世紀—1580年代),允恭浙江湖州府歸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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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仕讓是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的舉人,授靈璧知縣,地方習俗剽悍喜訟,他親自判案以剷除芟舞文弄墨的吏員;水災令居民流徙,他向上級請求豁免租稅,又說:「水災由於渠道不疏,渠道疏通而不能捍衛,水又來自沒有堤防,請讓我負責此事。」按照地形分開水勢,使得水流不溢滿又能灌溉土地,糧食足夠而人民不飢餓,兩年內治聲流傳,數次獲薦,因勞累去世。他個性磊落,感慨風流,在任靈璧時曾撰寫縣志,有良吏風範[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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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歸安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傳六》:吳仕讓,字允恭,歸安人,嘉靖戊午舉人,知靈璧縣,邑俗悍喜訟,仕讓手自決獄,而芟其吏之舞文者;患水災居民流徙,請蠲歲租,移文諸鄉,落流徙稍稍歸,請於大吏曰:「水災由於渠不疏,渠疏而不能捍,水由不隄,請身任之。」乃按地形勝覘河脈分水勢,使不得橫行,而借其潤以資溉,粟不虛縻而民亦飽,治聲流傳,兩歲間數登薦剡,以勞瘁卒,仕讓性磊落,感慨風流,映帶為一時冠,任靈璧時撰邑志,有良吏風。 《弇州續稾》,靈璧令吳君墓誌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吳仕讓,字允恭,歸安人,嘉靖戊午舉人,知靈璧縣,邑俗悍喜訟,仕讓手自決獄,而芟其胥吏之舞文者;患水災居民流徙,請蠲歲租,移文諸鄉,落流徒稍歸,請於大吏曰:「水災由於渠不疏,渠疏而不能捍,水由不隄,請身任之。」乃按地形勝覘河脈分水勢,使不得橫行,而偕其潤以資溉,粟不虛麋而民亦飽,治聲流傳,兩歲間數登薦剡,以勞瘁卒。仕讓性磊落,感慨風流,映帶一時冠,任靈璧時撰邑志,有良吏風。 《弇州續稾》,靈璧令吳君墓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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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歸安縣志》·卷三十八·人物傳六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官銜
前任:
張允孚
明朝靈璧縣知縣
1580年—1583年
繼任:
劉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