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副都統

呼倫貝爾副都統清朝政府呼倫貝爾部(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嶺西地區)設立的正二品副都統官職。隸屬黑龍江將軍

呼倫貝爾副都統轄區在黑龍江將軍轄區的位置(1820年)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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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年(1732年),設立呼倫貝爾統領一員,統轄呼倫貝爾駐防八旗。乾隆八年(1743年),改呼倫貝爾統領為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

光緒七年(1881年),改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為呼倫貝爾副都統。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裁撤副都統,改設呼倫直隸廳呼倫兵備道[1]

民國四年(1915年),呼倫貝爾取消獨立,復設呼倫貝爾副都統,管轄「呼倫貝爾特別區域」,中、簽署《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約》規定「呼倫貝爾為一特別區,直接歸中國中央政府節制,並受黑龍江省長官監督」;「呼倫貝爾副都統由中國大總統以策令任命之,並享有省長之職權」。

民國十年(1920年)撤銷自治,1932年6月,滿洲國公布《興安省官制》後,廢除副都統衙門。[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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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代黑龙江流域副都统衙门建置沿革述略 - 图文 - 百度文库. wenku.baidu.com. [2019-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3). 
  2. ^ 《從一幅舊照片看呼倫貝爾副都統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