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副都統
歷史
編輯雍正十年(1732年),設立呼倫貝爾統領一員,統轄呼倫貝爾駐防八旗。乾隆八年(1743年),改呼倫貝爾統領為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
光緒七年(1881年),改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為呼倫貝爾副都統。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裁撤副都統,改設呼倫直隸廳和呼倫兵備道。[1]
民國四年(1915年),呼倫貝爾取消獨立,復設呼倫貝爾副都統,管轄「呼倫貝爾特別區域」,中、俄簽署《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約》規定「呼倫貝爾為一特別區,直接歸中國中央政府節制,並受黑龍江省長官監督」;「呼倫貝爾副都統由中國大總統以策令任命之,並享有省長之職權」。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代黑龙江流域副都统衙门建置沿革述略 - 图文 - 百度文库. wenku.baidu.com. [2019-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3).
- ^ 《從一幅舊照片看呼倫貝爾副都統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