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心理學(philosophical psychology),為馮特提出科學心理學之前心理學的通稱,於古代的不同時期有定同的定義

各時期對哲學心理學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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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時期的定義為「心理學是研究靈魂之學」。

近代時期的定義為「心理學是研究心靈之學」。

科學心理學誕生之初,定義改為「心理學是研究意識的科學」。

但是在二十世紀20年代初期至60年代,哲學心理學的概念被行為主義否定,行為主義盛行時強調心理學的研究因無法研究內在意識的變化過程,且受限於相關研究工具的缺乏,無法在不傷害人體的情況下研究人體的內部變化,因此對意識的問題是存而不論,一直到二十世紀中後期,相關的工具陸續發明並廣泛應用於醫學上的臨床實驗後,心理學研究內在心智歷程研究計畫才陸續被提出,並導致認知主義的盛起,意識方面的研究才再度受到重視。

因此現在對哲學心理學的定義採用「心理學是研究人性的科學」。

主要的四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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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身關係問題(mind-body problem) 主要的理論有一元論(monism),包括了唯物論(materialism)與唯心論(idealism)。另一個理論是二元論(dualism),包括了心身交感論(psychophysical interactionism)與心身平行論(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

2、天性與教養問題(nature-nurture controversy) 爭論的焦點除了先天與後天何誰重要外,還包括了人性本善人性本惡等方面。

3、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問題(free will versus determinism) 主要是在探討決定論自由意志的問題。其中的決定論包括了物質決定論(determinism)、環境決定論(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與精神決定論(psychical determinism)並有相對立的非決定論(indeterminism),其重要的代表理論是自由意志

4、知識來源的問題(origins of knowledge) 其主要是探討人類如何獲得知識,主要的學派有理性主義經驗主義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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