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報》創刊於1902年1月,終刊於1911年1月,是近代中國第一份以研究國際問題和評論外交事務為主要內容的報刊,是研究中國近代外交政治和國際形勢的重要史料。曾擬名《開先報》,正式發行時定名為《外交報》。報館創辦於上海,由張元濟蔡元培趙從蕃溫宗堯等發起,由張元濟任主編。

創辦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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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報》創刊號上登載張元濟所撰發刊詞《外交報敘例》,記述了辦報的緣由:「各國多有外交專門報,我乃無之。欲以鑒覆轍於前車,資識途於老馬,其道無由。同人戚焉,舉我國對外之事實與各國對我之現狀之隱情,暨其國立法行政之跡,凡足資借鏡者,博訪而廣譯之,以為此報。」[1]報紙創辦者一度曾想以譯論代替撰述,後來還是決定刊載自行撰述的評論,特別是當時列強幹涉教案等外交事件紛至沓來,「黃禍論」塵囂甚上的時候,外交報認為自己要有所擔當,不得不有所表態。

板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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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報》在今天看來,外形不像一份報紙,而更像是一份雜誌。它長約24厘米,寬約12厘米,四眼線裝成一冊,規格比今天的大32開本略長。每期30到40頁不等,3萬字左右。紙張材料用的是相對當時的棉紙比較廉價的竹紙,文字除報頭採用楷體外,其他都採用繁體的篆文,文字為豎排從左至右印刷。
《外交報》初創時設有8類,其內容如下:

  • 論說:選譯東西外交家所著,間由自撰,或登來稿。
  • 諭旨:登載皇帝諭旨,即不涉及外交者亦恭錄之。
  • 文犢:凡章奏、條約、規則、報告之類,皆隸之。
  • 本國外交紀聞。譯報第一類:各國對我國政策。
  • 譯報第二類:各國互相交涉之內容。
  • 譯報第三類:各國內政之文章。
  • 要電匯錄。

《外交報》與禁煙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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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英帝國鴉片殖民嚴重困擾着清政府,給清政府的經濟和民生帶來了巨大損害。1906年9月20日,清廷頒布禁煙令,決定發起一場禁煙運動,到1911年10月被資產階級革命起義終止為止,清末禁煙運動持續了五年多的時間。在此期間,外交報一直作為主要輿論陣地對西方交涉,發表了《論禁煙與外交之關係》(147期),《記鴉片貿易問答》(152期),《禁煙交涉》(207期),《英國下議院會議中國禁煙事》(214期),《英國藍皮書·為中國禁煙事》(223期),《英國藍皮書·為中國禁煙事上卷》(225期),《暹羅國實行禁煙》(238期),《商廢鴉片條約》(298期)等言論,對晚清中國的禁煙事業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外交報》與《尼布爾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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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8月,《外交報》刊登了《論萬國會議保護著作權》一文,詳細介紹了1908年德國柏林萬國著作權大會對《伯爾尼公約》進行第一次修訂的會議過程以及最終形成的決議,使《伯爾尼公約》在中國的傳播,實現了從落後世界16年到與世界同步的飛躍,其意義不亞於《伯爾尼公約》最早中譯本的出現。同時,《外交報》就中國當時是否應該加入「伯爾尼公約」刊登了多篇文章進行討論,引起了朝野多方關注,極大地推進了《伯爾尼公約》在中國的傳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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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元濟:《敘例》,《外交報》第1期,190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