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單位編制的旨在規範外商投資產業的目錄。該目錄自1995年推出,此後不斷更新。
1995年目錄
編輯1995年6月7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1995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5號發布《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1997年目錄
編輯1997年12月2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9號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7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1995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5號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同時廢止。
2002年目錄
編輯2002年3月4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2002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21號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附件,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29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31日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同時廢止。
2002年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6號公布《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7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1995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5號發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2004年目錄
編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2004年1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24號令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其附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同時廢止。
2007年目錄
編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2007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57號令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24號令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同時廢止。
2011年目錄
編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2011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12號令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第57號令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同時廢止。
2015年目錄
編輯《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布,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同時廢止。
2017年目錄
編輯《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布,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