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軍事
概說
編輯自1981年起,多米尼克就再沒擁有常備軍,島上的防務由1982年與其他四國組成的地區安全體系(Regional Security System)承擔。
國內治安和海岸巡邏任務由多米尼克警察部隊負責,警察部隊下設單別任務單位及海岸巡邏隊。一旦發生戰爭或緊急狀態,根據該國警察條例第14章1節,在該國政府要求下,警察部隊將視為軍隊並執行國防任務[2]。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26個沒有軍隊的國家簡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瑞士非政府機構 ARPED
- ^ 節錄自 加勒比:英語加勒國家的防衛及安全-合作之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的防衛地圖集, 2010年出版 , 第113頁武裝部隊任務 (pdf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