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股份有限公司
大興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興公司)是1933年設立於滿洲國新京市的公司。大興公司經營繼承自滿洲中央銀行的一些副業,其中主要的業務是典當、保險、彩票發行、有獎儲蓄等。[1]:71,72
概況
編輯日本關東軍占領中國東北,建立滿洲國之前,東三省的官銀號經營各種副業。而滿洲國成立後,以滿洲中央銀行統一接管各官銀號,也包括它們的各種副業。滿洲國中央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副業需要在一年之內,即1933年(大同2年)6月末之內設立其他會社經營管理。[1]:71
大興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於1933年7月1日,總部位於滿洲國首都新京,資本金600萬滿洲國圓,每年12月決算。其中滿洲中央銀行出資一半,剩餘一半資金來自於10位出資者。大興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的業務是原屬於中央銀行的一些副業,中央銀行一方主要為實物出資,事實上可以看作合資者從中央銀行承接了副業的運營。[2]:83[3]:250
大興股份有限公司的營業內容為繼承自中央銀行的典當、釀造、雜貨買賣,以及代理業的經營。1933年時,有奉天、新京、吉林、哈爾濱分公司,在齊齊哈爾有辦事處。在滿洲國各都市有65家營業店鋪,其中包括當鋪55家,高粱酒釀造廠4所,啤酒釀造廠1所,制油廠1所,大連、哈爾濱、新京、吉林各有代理店1家。此外在其他城市有數家經營雜貨的店鋪。其最主要的業務房屋租賃。[2]:83,84[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