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星章,屬於英國戰役獎章,用於表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39年9月3日英國對德國宣戰-1945年5月8日德國正式簽署降書)在大西洋英國領海服役的優秀官兵,經國王喬治六世批准於1945年設立。在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之前,獲獎者必須滿足1939-1945之星獎章的授予標準並且在此基礎上,持續在指定地區服役滿60天。

大西洋星章


獎章和綬帶的正面
類型戰役獎章
授予原因在被佔領的歐洲大陸上空飛行
授予對象六角星
國家/地區 大英帝國
頒發單位英帝國英聯邦
戰鬥大西洋海戰
帶有徽章的勳帶
相關Air Crew Europe Star
France and Germany Star
Arctic Star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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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章的外形與1939-1945年獎章相似,只是在外側圓的下部,刻有「The Atlantic Star」,中文意思為「大西洋之星」。獎章的背面沒有文字。整個章體高44mm,寬38mm。

獎章的上方由一個小銅環相連,穿過它的綬帶有三種顏色。從左向右分別是漸變的藍色、白色和綠色。其中,綠色代表北大西洋。綬帶由國王喬治六世親自設計。

授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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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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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星章的設立是為了紀念在1939年9月3日和1945年5月8日之間在大西洋戰役服役的官兵。本獎章的主要授予對像是運輸船隊以及護送船隊隊軍艦上服役的官兵和反潛部隊。除此以外,在單獨航行的商船上服役的官兵也有資格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

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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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空軍服役的人員獲得獎章的資格是4個月(120天),在2中所列的地區服役的人員獲得獎章的條件縮減為60天。在服役的時間內,獲獎者必須有至少一次執行任務的經歷。如果官兵沒有資格獲得1939-1945之星獎章,他將不會被授予大西洋之星獎章。所以獲獎者須滿足一下的任意一個條件。a獲獎者在空軍服役60天得到1939-1945之星獎章,然後繼續服役,然後才能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b獲獎者在任意地區服役180天得到1939-1945之星獎章,然後在空軍繼續服役,然後才能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
  • 如果士兵在加入空軍之前,曾在其他地區服役時間超過4個月(但少於180天),那麼他必須先服滿180天來獲得1939-1945之星獎章,然後再服滿大西洋之星獎章的授予標準。
  • 如果士兵在加入空軍之前,曾在其他地區服役時間超過6個月,那麼超出1939-1945之星獎章的服役時間將不會被計入大西洋之星獎章要求的服役時間。
  • 最後兩個月:如果一位軍人在戰場的服役時間是1945年3月9日到1945年5月8日,並且沒有再參加之後的戰役,他可能被視為「參加了特殊地區的戰役」而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在這種情況下,1939-1945之星獎章可能不會被授予。

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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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海上服役的人員獲得獎章的資格是12個月(360天),在2中所列的地區服役的人員獲得獎章的條件縮減為60天。如果官兵沒有資格獲得1939-1945之星獎章,他將不會被授予大西洋之星獎章。
  • 對於那些已經有資格獲得1939-1945之星獎章但沒有服滿大西洋之星獎章的士兵來說,他們必須在接下來的戰役中服滿剩下的天數才可以獲得該獎章。
  • 最後六個月:如果一位軍人在戰場的服役時間是1944年11月10日到1945年5月8日,並且沒有再參加之後的戰役,他可能被視為「參加了特殊地區的戰役」而獲得大西洋之星獎章。在這種情況下,1939-1945之星獎章可能不會被授予。

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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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獲獎者同時滿足大西洋之星獎章、歐洲飛行隊之星獎章和法德之星獎章的授予條件,或同時滿足兩種以上獎章的授予標準,他將只被授予他第一枚滿足的二戰之星獎章。獲獎人第二枚滿足的二戰之星獎章的授予條件將被授予一枚勛條,不過,如果獲獎人第三枚滿足的二戰之星獎章的授予條件,他將不會得到任何獎勵。
  • 獲獎者在獲得勛條的同時會被授予一枚鍍銀的玫瑰花形徽章。在官兵佩戴勛略時需要吧鍍銀的玫瑰花形徽章佩戴到所得獎章的勛略正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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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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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ckay, J. and Mussel, J. (2005). Medals Yearbook - 2006. Token Publishing.
  • Joslin, Litherland, and Simpkin. (1988). British Battles and Medals. 斯賓克.